为人民服务的市长:
您好!
个人举报的事情,是在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东门对面(开元东路与宁花路交汇处)违建一事。
无任何手续的临时棚子,板房本来就是消防隐患,特别需要注意的,材质还不一定合格,这样的高温干燥天气在里面生活做饭,也没有任何消防措施,灭火器都没有一个。开了个小超市也没有任何手续,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倒不算什么了。问题是,听朋友说这种情况居然没有任何一个职能部门来处理。
???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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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张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规划建设工作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工棚改建经商是否合法,是否文明城市进步,是否执法职能部门不作为,是否有猫腻!”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局政策法规科于2017年8月4日下午去现场核实了具体情况,临时搭建的板房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现将移送执法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