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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姜青黎身为公务员带头违章搭建占用消防前室拖欠物业费2年半难道就无法无天吗

2018-4-28 7:59:05发布65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大人:
我们上次进行了投拆,时间已过近10天,针对长沙市城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姜青黎,女,18974947746,身为公务员带头违章搭建占用电梯前室和消防前室,故意拖欠物业费2年半,难道就没有办法制她了吗?她现住在浩龙音乐界住宅小区2栋309室,自2013年月1份以来就没有交过物业管理费,目前欠费达2年7个月,欠费金额达4000元左右,物业多次上门催收,并张贴催费通知,她及家人从不理会,还恶语相向,无法无天;近期按长沙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行全市所违章建筑的清理拆除,而身为拆迁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但没有遵守,反之带头违章搭建,占用电梯前室及消防前室,据为私有,严重违返了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别人生命财产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难道她身为公务人员就可凌驾在法律之外吗?恳请市长大人为民做主,谢谢!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1.关于违章搭建的问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已就当事人的违法建设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望行综责改星城二[2015]422号),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恢复原状。但经多次敦促,当事人均拒绝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小区内侵占公共空间的违法设施,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并无强制拆除的权力。建议您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2.关于拖欠物业费的问题,因属于民事纠纷,建议您一并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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