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提交了三重.星都心小区在我按时缴纳物管费的前提下限制我只能购电1000度,严重侵犯我应有权利的问题。在转至住建委处理后一个多月了居然没有一点消息,仍然显示处理中。请问是怎么回事?之前的信件地址为http://act.changsha.gov.cn:6666/zmhd/getmymail_d.jsp?keywords=709974。请及时处理市民的信件,维护市民应有的权益。另外,对于小区物业限制购电的问题我小区所有业主均可以配合住建委取证。
经调查,你所反映的小区系专电供电,即物业公司从电力部门购买电再卖给所有业主,物业公司基于资金周转(即一次购买的电是有限的)和考虑所有业主能在物业公司买到电,对业主购电进行了限制(1000度内)。因此,我们认为物业公司行为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合符情理,如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