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长沙市人才新政终于提前落地,我倍感欣喜,终于可以有资格申请购房资格了。
本人全日制研究生,在长沙工作已经5个月了。
因现在工作单位的社保,由其下属单位代缴,所以出现了参保单位和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经咨询岳麓区人才服务窗口和市住建委,表示参保单位和工作单位不一致不得申请购房资格。
现在我被挡在人才新政的大门之外,而深感失望。
感谢市长能在百忙之中查阅我的邮件,恳请市政府能够对类似于我这样的人群,给与实际的政策支持,通过补办什么手续,可以解决好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当前国家正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军工科研院所改革,一些单位都会面临参保单位和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恳请市政府切实解决好我们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
谢谢!
wujiansdu:
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在来信中咨询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不一致如何进行购房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告知用人单位和社保缴存单位不一致的,需在长工作证明上应由用人单位注明是委托第三方公司代为缴纳社保,并且用人单位和代缴社保单位都需要在在长工作证明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特此回复!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