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驾校学员。今年3月份在长沙以3380报考了国安驾校。但是由于工作原因要回老家。所以不可能再在长沙学车。因为本人连科目一都没有报考过,就此情况向驾校要求退学,并且自愿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驾校却以合同的条款压制我,说只能退学不退一分钱。因为是别人介绍,所以签订合同也没有仔细阅读,我也不记得有这一条款,此驾校说我的合同在总部,就提供了现在的合同版本,合同上表明三日内可以申请退学,超过三日不予退学,还规定只有重大疾病不符合身体条件的才可以退,退学也需扣1000元。不过我有问过当时的教练,教练说是可以退的,但是具体退费还是要向驾校落实。而且我也有打驾校总部客服的电话,客服也说可以退费,有过退学的情况,只是一定要报名的驾校校长同意。所以这一定是要有熟人才可以的吧。但是校长的态度是说上面统一规定的,我要他把上面的电话给我但是他却不提供,扬言说即使我去打监督电话,请律师打官司找媒体都没用。我不知道打投诉电话有没有用~不过在网上查的时候看到别人的回复,有人说全退的,有人说只扣几百手续费,还有一个人的回复是说驾校在制定培训合同的时候应当基于公平原则确定驾校与学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若合同条款免除驾校的责任、加重学员的责任、排除了学员的主要权利,则该条款无效。而且湖南省机动车驾驶许可培训收费行为规则也有规定,对中途退学的学员,驾校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外其余余款都应当退还的。但是此驾校凭借合同内的霸王条款不肯退一分钱。我觉得他们涉嫌强制消费,我找过车管所,找过12315都没有给我解决问题。(而且我查过了,发现此驾校在网上太多骂名)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如果上诉的话有胜诉的可能吗?找媒体有用吗?
驾培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该学员,核实具体情况,该学员于2015年3月在国安驾校报名,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学。
驾培处工作人员告知学员相关政策,根据省物价局文件《湖南省机动车驾驶许可培训收费行为规则》(湘价服[2014]93号)的文件精神,要求驾培机构应当在学员报名时依法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在培训合同中明确退学退费处理及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因此,对驾培机构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的,退费一般按照培训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处理。并将国安驾校负责人联系方式告知,方便学员与驾校联系。驾培处工作人员联系了国安驾校负责人,要求其妥善处理学员的合理诉求。
另外,告知学员若驾校强制不退费,涉嫌乱收费,可以直接向物价部门(0731-12358)进行价格投诉和举报。
学员表示已知晓相关政策,会和驾校方沟通协调退费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