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来到长沙打拼,于2010年10和我爱人结婚,由于继子的干涉在2014年4月和妻子离婚,现离婚已两年了,由于我的户口还在前妻的户头上面,我在办理社会事务时经常使用户口,但是我的继子不给户口本给我使用,要我把户口分开,我也查看了长沙的户口政策,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分户口的,但是我多次到高新区东方红派出所要求分户,却以种种理由不给分户,肯请市长可怜我,给我做主。
一个退伍老兵的请求
张树元敬上
联系电话:18711047862
张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现行的《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因您不能提供离婚分户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我所未给予办理,理由充分,并且我所也当场告知其办理离婚分户需要补齐的相关材料。另今天上午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理解我们的工作,并承诺补齐相关材料后再来办理。
东方红派出所
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