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一市民2007年在事业单位退休,退休前均按期缴纳了各项社保。2011年因受刑事处罚被判5年刑期。请问,现该市民如何领取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保,退休前通过单位缴纳的社保能否退还?
您好!就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1.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2.关于“退休前通过单位缴纳的社保能否退还”的问题,目前国家正在研究政策,须待相关政策明确后按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