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个心惊胆战的一天,9.29日上午10点,我和我老婆准备去恒广国际景园附近预定结婚喜宴(原定于10.3号办结婚喜酒),选择了星沙城乡2路公交车,在车站北路王府花园站上车,仅仅发车不到100多米,经过红绿灯路口,司机一脚急刹车,导致我怀孕四个多月的老婆,向后猛烈摔倒,车上还有其它几位乘客也差点摔倒,可见刹车之急,因为急着救人,帮当时没有报警,我老婆也一直保持着原来的状态倒在公交车地板上,不敢挪动,担心二次移动伤害,司机载着我和我老婆就近就医,在医院做了一系列相关的检查,发现背部一大块淤青,剧烈疼痛,腰部,下颚,脚,以及臀部均不同程度受伤,因为我老婆是孕妇,医生也不能照x光,故不能诊断是否骨折,后来公交车事故处理专员来了,叫我们转到专业的骨科医院检查,但从事故发生以后,我老婆胎动十分厉害,,整个人一直只睡在担架车上,动弹不得,安检员叫我们搬着我老婆坐他的轿车去骨科医院,当时医生建议先留院观察72小时,担心在移动过程中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随时可能流产,就拒绝了安检员的方案。住院期间公交公司没有任何人来看望,倒是司机打过一个电话询问了下,在第三天,也就是10.1号我们主动联系了公交公司安检员,通知其来医院协商赔偿,(协商的原因有两条:一:是快过72小时的留院观察期了,二:我和我老婆的结婚喜酒是定在10.3日,如果再不处理就来不及了),当天下午公交公司安检员来了,在双方的协商过程中,安检员代表公交公司仅仅愿意赔偿500元,然后还要和他们签定一份合约(我个人理解应该就是500元了结此事),到现在我老婆臀部还是青紫的,勉强能下床走走路,身体上疼痛感有所减轻,孕妇是特殊人群,有些情况不是短短观察三天就能表现出来的,事情已经出了,我只是希望有关部门负责人凭良心处理此处,今天已经是10.1日了,过了明天就是我俩的喜宴,我和我老婆晚上商量了,我们是不会拿这五百块钱的,我们打了长沙巴士投诉热线,给的回馈是星沙巴士不归他们管,然后我又打了星沙巴士投诉电话,回复我让我找安检部,我想这不又转回来了吗,公交安检部门仅仅赔偿500了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陷入了死循环,最后我们想到了报警,结果还是无果,警察说这是民事纠纷,他们也无能为力,只能找公交公司协商。我和我老婆都是本份的普通小市民,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就这么难处理,10.3号办结婚酒宴,所以现在十分着急,如果按照他们的要求拿500块钱出院了,签定了协定,之后孕妇有什么问题他们就不管了,,如果不出院家里又安排了喜宴,孕妇的健康谁也不敢大意,我家人商量了,500块钱暂时不要了,明天准备出院,结果也发生不了什么改变了,但我们绝不会为了500块钱而屈服,希望能够借助市长信箱能够帮助我们夫妇俩。
来信人:
您好!您的诉求属于民事纠纷,我局为行业主管部门,无管理权限,建议走司法途径。感谢您的来信!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10月14日
来信人:
您好!您的诉求建议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以运输合同纠纷起诉,但由于事发时未报警,建议寻找目击证人出具证人证言或者寻找其他能证明事发证据。孕妇此后出现身体不适等症状是否与其有关联建议做鉴定。另主张的所有损失均需要证据证明,如医药费票据等,注意收集保留证据以备起诉。
感谢您的来信!
长沙县司法局
201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