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妻子于2016年10月在长沙购一套商品房,2017年6月将妻子的户口迁至长沙天心区。我本人的户口在原籍,未迁移。我现在想将我自己的母亲户口从贵州迁至长沙。请问可以落户在我妻子户口上吗?如果能够,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盼答复为谢。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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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16 71号)文关于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登记条件:父母投靠我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系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四、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申请人 :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也可以书面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办理程序: 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谢谢,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229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