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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塘东野坡公交站附近拆迁问题

2018-4-27 13:18:23发布88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在东塘东野坡公交站旁的公交公司宿舍有套房子,2011年的时候有个楚城房地产公司来登记拆迁,说是由公交公司提供土地,楚城来建房子,宿舍楼因大部分居民不同意拆所以没了下文,当时只把前面那个印刷厂拆了并用围挡围住了,临劳动路的一线门面也照常经营,2016年国庆后,有施工队打开了围挡进行了清理,临街那15个左右门面也全部关了门,卷闸门上还都写了拆字,请问这次拆迁是政府部门安排的棚改还是上次的楚城公司又来拆迁了?听说棚改办法出来以后长沙的拆迁都是由政府部门出面,那么是不是说楚城公司不能单独进行拆迁?谢谢回复。
此致
敬礼
2017年1月17日
关于市长信箱“hdcy”来信回复
网友“hdcy”:
您在市长信箱里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的东塘东野坡公交站旁的公交公司宿舍所在区域原长沙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2011年1月21日以前未作出拆迁许可,雨花区人民政府亦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2011年以前拆迁模式下适用国务院第305号令,所有拆迁项目均要向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拆迁许可证,其中2009年7月1日到2011年1月20日可由区级人民政府根据《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2011年1月21日以后雨花区人民政府也未作出征收决定(2011年以后征收模式下适用国务院第590号令,房屋征收主体只能是政府)。
综上所述,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办认为,您房屋所在项目不属拆迁或征收范畴,是一种民事收购行为,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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