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们从市长信箱回复得知:既然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政策规定,村委会不属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享受社会保险。针对以上回复,结合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有几个疑问待解决:
1、2009年通过芙蓉区政府给所有村支两委成员买入保险,并且所有的成员根本没有达到区政府规定的购买社会保险的范围标准,但他们依旧享受了社会保险。
2、2010年火炬村与九道湾社区筹备组人员分流,有两名老工作人员在同有关领导动干戈的情况下,也购买了保险。
3、2010年九道湾社区筹备组成立,2015年12月区政府已批复九道湾社区和新桥社区成立,本应当解决我们工作人员的待遇,但一直未解决。
4、既然大家同属一个街道领导管理,为什么在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有前者购买了社会保险,且直到现在两委成员的保费还是由政府继续缴纳?
5、2016年12月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宣布关于到龄退岗的通知。但是在此之前从未召集我们开协调会,更没有详细说明具体的方案。总之就是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办理,仅仅凭一个会议通知就让我们被停止工作和停发工资。我们从年轻时候进入村委会各部门工作,辛辛苦苦,任劳任怨,没有出现政治问题,没有出现经济问题,更没有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到现在进入花甲之年,工作了30多年难道最后就是得到这样的回馈?我们苦等了3个月的时间,直到现在都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这种残酷无情的处理方式实在让我们寒心哪!
根据以上反映的事实,强烈恳求政府下基层实地考察,找当事人了解还未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情况,以求得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处理办法。
呈报人:柳建凡
2017年3月12日
关于马王堆街道九道湾社区筹备组工作人员柳建凡请求解决社区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的问题,街道和社区对柳建凡同志提出的五点问题做以下回复:
1.2009年通过芙蓉区政府给所有村、支两委成员购买保险,并且所有成员根本没有达到区政府规定的购买社会保险的范围标准,但他们依旧享受了社会保险。
回复:此问题是根据区政府相关政策和文件购买的。
2.2010年火炬村与九道湾社区筹备组人员分流,有两老工作人员在同有关领导动干戈的情况下,也购买了保险。
回复:此问题社区正在核实。
3.2010年九道湾社区筹备组成立,2015年12月区政府已批复九道湾社区和新桥社区成立,本应当解决我们工作人员的待遇,但一直未解决。
4.既然大家同属一个街道领导管理,为什么在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有前者购买了社会保险,且直到现在两委成员的保费还是由政府继续缴纳吗?
回复:关于第3点和第4点问题,芙蓉区民政局在2015年7月2日已有回复,文件附后(芙民复函(2015)8号(b类))。
5.2016年12月芙蓉区马王堆街道宣布关于到龄退岗的通知。但是在此之前从未召开集我们开协调会,更没有详细说明具体的方案。总之就是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办理,仅仅凭一个会议通知就让我们被停止工作和停发工资,我们从年轻时候进入村委会各部门工作,辛辛苦苦,任劳任怨,没有出现政治问题,没有出现经济问题,更没有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到现在进入花甲之年,工作了30多年难道最后就是得到这样的回馈?我们苦等了3个月的时间,直到现在都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法,这种残酷无情的处理方式实在让我们寒心哪!
回复:对于第5点问题,先期召集相关人员开了会,充分听取了意见,明确规定了到龄退岗人员的年龄界限,至于具体方案有待区政府研究决定后予以公布和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