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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咨询与建议

2018-4-27 7:50:39发布47次查看
辛劳的工作人员:
你们好!
我是16年底来长沙工作的,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我老公在我们结婚前13年底买了一套房子,那房子是岳麓区骑龙苑到现在还没交房,是烂尾楼,但于14年6月做了房屋预售登记,也有契税发票。我是因为人才新政于8月底落户的长沙,9月14号在中介签订了一套二手房的买卖合同,现在看来很可能失去了购房资格。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有购房资格吗?若没有,像我们这类名义上是要买二套房,实际上却还得租房住,一套房都没资格购买的人,还有什么途径可以买房满足刚需呢?像我们这烂尾楼的购房者,能不能建议像房屋办证处遗项目,可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呢?
家中有黄口小儿,时不我待!
期盼回复!
一位迷茫的母亲
黄女士: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新政人才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您表示已知晓。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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