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湖南报业文化城高层的一名业主,在收房的过程中,遇到两项收费我认为不合理,一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整改时间为一个月,该段时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强行要求业主承担;二是收房时我并未准备装修,且该住房有可能出售,但物业公司强行收取装修管理费和垃圾清运费,该费用我认为应该在办理装修手续的时候缴纳,而不是收房时候缴纳。物业公司以不缴纳就不办理收房手续为理由强行收取,特此举报,请相关部门解决该问题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反馈至区住房保障局、物价局等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将于近期在信箱回复。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