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上上个月发布新文件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缴交满6个月就可以贷款而且减免一些收费,湖南省直公积金也已经据此要求调整相关贷款政策,为什么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没有据此调整相关政策?互联网社会下效率如此之慢?不知为何。
您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以下简称住建部148号文件)文件下发后,我中心迅速行动,认真研究,并对照中心现行个贷政策逐条进行了梳理。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基本上达到或超过了住建部148号文件的要求。关于缴存年限、取消担保收费等方面的问题,我中心起草了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文件,并已于10月23日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限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担保收费,切实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政策文件正在按程序呈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备案,近期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文。届时网友若有疑问或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长沙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登陆我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sgjj.com.cn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