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
罗某,男,现为普迹新城开发部负责人。
罗某,于2015年7月4日10点左右,率手下近20人开着挖机,仗着人多势众,暴力毁坏民宅,用挖机捣毁周雀林家水塔一个,填埋水井一口,挖走大桂花树一棵,填埋罗汉松等树木10余棵,并摧毁厨房屋顶,推垮厨房墙角、墙体。更为恶劣的是作为开发商方的负责人,罗某带头动手打人,他竟然对周雀林近70岁的老母亲大打出手,致使老人家身体多处受伤(已住进浏阳市中医院治疗)。
作为开发商,在没有与周雀林家办理任何征地拆迁手续、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特别是在没有出具任何强制拆迁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罗某欺凌弱势,肆意率众打人,捣毁民宅,致使近70岁的老人躺在医院,老百姓无法正常生活。罗某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人身权等。
罗某仗着人多势众,根本不具备强拆资格,不经过法律程序,随意践踏法律的尊严,肆意侵犯公民的财产权、人身权,影响极其恶劣。
恳求政府彻查罗某的暴力侵权行为,还普通老百姓一个公道。若构成违法犯罪要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同时责成罗某进行以下民事赔偿和道歉:
1、在未对周雀林家征地拆迁事项达成协议之前恢复房屋原状,保证老百姓正常生活。
2、对本次暴力行为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全额赔偿。
3、对周雀林老母亲的医疗费、陪护费、误工费、车船费、精神损失费等据实赔偿。
4、向周雀林全家及街坊邻舍就本次暴力行为赔礼道歉,并保证在普迹境内再不发生类似危害百姓的伤天害理事情。
2015年7月4日
zbl970415:
你好!
你在长沙市市长信箱关于“普迹镇普迹新城开发商暴力伤人”来信(来信id:780997)经批转至我镇办理,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事情发生后,普迹镇派出所、综治办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置,镇拆迁办多次与户主进行协商、沟通,于7月8日与户主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好房屋拆迁协议。事情经过如下:2015年6月、7月,拆迁办多次与普迹新城拆迁户周雀林协商房屋拆迁事宜,但因户主要求远远超过征拆文件标准,而未能达成拆迁协议。2015年7月3日下午、4日上午,普迹新城项目部对已征收的太阳山出口花炮厂土地进行平整,因该土地上有周雀林原来搭建的一个水塔和栽种的一棵桂花树,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又碰到了周雀林的厨房屋顶(厨房是户主在前几年未经批准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所以周雀林的母亲钟育之(68岁)在挖机下阻止施工,双方发生了争执但并未动手,不存在暴力伤人行为,在将老人扶离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钟育之出现身体不适状况。事情发生后,镇综治办、派出所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置,镇拆迁办在随后的三天内与周雀林、晏耀明二户进行了充分协商(该房屋原来有争议,按【2014】长中三终字第06236号民事判决书,该房屋份额分配如下:晏耀明占35%,钟育之占35%。周雀林占30%)。于7月8日上午与周雀林达成了房屋补偿协议,户主表示满意。
特此报告。
普迹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