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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公路早已经纳入政府的民生工程了,为什么还要村民付费修路

2018-4-18 5:53:18发布56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宁乡县坝塘镇沩乌村16组的村民,现在的经济条件虽然宽裕了,我却过着苦不堪言的日子,为什么乡村公路还要我们私自出钱修复,而不是政府拨款出钱修路?
经了解,该网友反映的公路是指我镇沩乌村涉及5个组出进的公路,简称沩安公路,属于村级主干道,长约4公里,路面坑洼不平。在前期工作中该村已经将路基拓宽平整至5米到6米,同时我镇已将公路向上级部门申报省、市规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但指标有限,暂未纳入市规范围。
鉴于以上情况,镇村两级高度重视,通过镇主要领导现场勘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后决定给予20万元公路建设款的支持。现该路段正处于建设阶段,并已完成3公里的建设。按照每公里约40万(含路基修整)的建设预算,资金缺口仍然巨大,根据“纳入农村公路市计划的项目,市按10万元每公里补助,县(市)区配套补助不得低于市补助标准的40%,不足部分由村、项目业主自筹解决。”的政策,由村民筹款支持家门口的公路建设得到绝大部分群众的拥护,村委会研究决定按照200元/人、离公路50米范围内另收300元/户的标准向村民筹款。该反映问题的村民家境较好,并有私家车辆,但未理解支持,没有出资。
宁乡县坝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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