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是湖南長沙瀏陽人 ,2004年考上湖北的大學,戶口遷往湖北,2008年大學畢業,戶口轉入湖北人才市場。現因各種原因,希望把戶口和檔案遷回長沙,但目前工作不在湖南,想諮詢是否可以?如果可以,需什麽材料?如何辦理?謝謝!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目前就长沙市的政策来说只有学生毕业后未就业(户口仍在学校)可以迁回原籍。
如有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731-88665249,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