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的朋友:
长沙初中入学制度,1997年前实行的是初中对小学定校配额与竞争选拔相结合的制度,体现了教育效率的追求。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对义务教育阶段应实行教育公平的呼吁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就近入学与微机派位逐渐成为长沙主要的入学制度;同时,为了配合就近入学制,初中与高中也逐渐分开,而且一些名校本部也不再招收初中生。
自本世纪初以来,为了更好的利用名校师资力量,满足社会对于上好学的需求,在继续坚持就近入学制的前提下,通过名校对口援助、托管、直接建设分校或分部等办法,在教育资源努力做到均衡优质的方向上,长沙市教育局及教育系统,做出了持续的艰辛努力。
目前,长沙初中就近入学制已经得到较大程度的巩固;特别是 借助于空前绝后的城市化进程中长沙城区的持续快速扩张,通过新建扩建初中普遍的、惯例化的与名校合作办学、委托管理或直设分部,长沙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理念已经得到了相当不错的实践,在全国也处于领先地位。可以说,教育公平、资源优质均衡覆盖,这一目标,长沙已经处于领先地位。
不过,教育公平、资源优质均衡覆盖,仍然并非教育的唯一目标,也不可能仅仅是唯一的目标;之所以将其放在压倒性的地位,主要是由于目前的实际国情所决定的。随着发展阶段不断提升,除了有学上,好上学,上好学这三个目标外,一定程度的教育自主、自由将成为人们越来越重视的教育目标。单靠教育资源指令规划式的分配模式与强制性限制性的普遍要求,将越来越难以满足这些目标。
因此,对于已经在教育资源优质公平配置阶段取得巨大成功的长沙来说,应该及早谋划,未雨绸缪,在适当的时机,对于初中教育,推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尝试。特别是:
在坚持名校随生源扩张与普遍就近入学这两条腿继续同时走路的基础上,尝试允许少数有条件的学校,实行有序的竞争入学制度,并由市教育局具体掌控。这一制度,可包括如下方面:
1. 限定学校。
(1)由初中每年、每2年或每隔数年向教育局提出申请,教育局依据每一阶段的实际需要,来挑选并指定可以尝试有条件竞争入学的初中名单。
(2)挑选原则可以多元化,以便贯彻教育局对于全市教育资源配置的规划意图。
(3)譬如,当某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激励小学生强化课业知识学习时,可以允许中心城区传统名校进入有条件竞争入学的指定名单,入学竞争规则可以会考成绩为主;当另一时期的重要任务是加强新城区部分新建初中的地位,减少其教育资源的闲置浪费,增加其生源及知名度时,则可以允许这些新城区初中进入竞争入学的指定学校名单,同时剔除名单中不再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校;当又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是引导小学生重点培育科技兴趣、职教启蒙或国学素养等等时,则又可以依据不同初中的条件对允许竞争入学的名单加以调整。
2. 调控总量。
(1)这既是为了确保质量,同时也确保不对普遍就近入学制造成显著影响。
(2)有条件竞争入学办法所招收的初中生,不得超过当年预计招收初中生总量的一定比例,譬如5%-10%。在确定全市有条件竞争入学初中招生总额的前提下,还可由市教育局依据进入资格名单的各初中实际情况,分配具体招生名额到校。
(3)这能够强化市教育局对全市教育资源配置的影响力及影响手段,通过逐年调整的学校名单、竞争入学总额及校际配置方案,更好的将市教育局的规划意图贯彻下去。
(4)譬如,对每年那些教育绩效不理想、未达标或相对落后了的资格名单内的初中,可以通过调整其竞争入学的招生名额分配,来贯彻市教育局的教育资源配置意图。
3. 坚持普遍就近入学制为基础。
(1)有条件竞争入学的初中,其竞争入学招生名额,不得超过其年度招生总额的一定比例,譬如30%或50%,具体名额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
(2)同时,竞争入学规则由市教育局统一制订,统一调整,具体竞争办法譬如学校单考或招生联考等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竞争入学制的每年实施时间,以及与就近入学制的相互关系,也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
总之,在继续坚持和完善初中普遍就近入学制,从而确保市民有学上、好上学、上好学的基本前提下,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领导,逐步尝试个别有条件竞争入学制,既能未雨绸缪、随着发展阶段不断提升,而更好的满足一定程度的教育自主与自由的民众诉求,也能在资源配置日趋市场化的改革趋势下,更大的增强市教育局对全市教育资源配置的调控力,更好的协助市教育局根据发展阶段的不断变迁而不断调控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向,更好的引导教育资源配置向着市教育局的规划管理意图与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方向进步。
显然,这并不是建议市教育局立即推行,而必定是先未雨绸缪,做好充分的规划与准备,然后再依据时机有步骤的尝试。
以上建议,请酌。
祝愿长沙的初中教育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好!
感谢家长您对中考中招的关注,您的想法很好,但与教育部《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有不符之处,义务教育法强调的是教育公平、教育均衡的理念,不能采取竞争机制。再次感谢您的献计献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