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最底层的社保

2018-4-13 21:41:27发布52次查看
本人自从2008年5月与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至今,一直在该单位工作,今年6月本人在办理信用卡时被银行告知社保缴纳不足五年,可是谁也不会想到签定了劳动合同却没有买社保啊,本人经社保局查实公司从2013年才为我缴纳社保,现在我想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但是单位拒绝了。后又去劳动仲裁局,却被告知不受理,原因是过了时效!(已经签定了劳动合同谁会料到堂堂的一个政府部门会无视劳动合同不跟我们缴纳!?)走访无门,只得请求领导查实解决!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六十条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您所反映的您在2008年5月就与单位签订合同至今,但其社保从2013年才开始缴纳,如情况属实,则单位明显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给其补缴2008年5月至2012年的社保费用。
如果单位就您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您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仲裁部门因时效问题不能受理时,建议您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仍有疑问可与望城区社会保险工作局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731-88062030。感谢您的来信,此复。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