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是望城区乾源国际广场1栋的业主,按合同开发商应于2015年10月31日交房,开发商也按期通知业主收房并收取物业管理费,但到今天2016年3月15日为止去查验开发商的竣工验收备案等资质时一直被推脱在办理,请相关部门对具体情况进行查明和监管,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以上,致敬!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交由区住建局调查办理。经核实,乾源国际广场一期1号栋、3号栋、13号栋于2015年10月27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区住建局质安办监督员对该次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进行了现场监督,验收结论为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该项目1号栋、3号栋、13号栋已可交付使用。根据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交付时应已经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开发商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经调查,开发商在交付时已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区住建局质安办已于2015年11月27日函告湖南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办理乾源国际广场一期1号栋、3号栋、13号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目前开发单位正在整理竣工备案资料办理竣工备案。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