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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还我家园,5口之家街头游居

2018-4-11 18:52:45发布67次查看
我是天心区新路村大塘角村民,住宅为60年代土砖房。家庭成员父亲63岁,当兵5年退伍军人,独眼(左眼病瞎),母亲56岁24年精神病长期药物治疗,本人31岁临工,妻30岁临工加带崽,女1岁婴儿)2012年门前100米约30亩地被队上租出变为填土区,几十台大卡车日夜堆土一个多月就堆土二十几米高,此期间本队十几户多次向村委、天心区工业园、城管、反映情况希望阻止堆土,城管到现场看过一次被队委会的接走什么也没处理就走了,再无任何部门答复处理,土填完后4月雨季来临,因堆土把排水系统堵塞,又住户堆土后变为低洼处,导致本组多户受灾房屋被淹浸泡,多户居民无家可归。受灾住户多次向新路村委、天心区工业园、大托镇镇政府、先锋街道办、天心区区政府反映情况,前期村委说处理不了要我们找工业园,园区说屋不会垮放心住,下雨就搬出住小旅馆,天晴就住进出,水淹财产损失园区统一登记了说是雨季过后会赔偿的。但春季雨季过了园区不了了事没做任何处理,跟着我们找到上级镇政府,镇政府说一周内给我们解决,最后也是拖字收场不了了事。6月中旬雨季又来了街道办成立,我们再次反映此事件也是不了了事,最后我们多次在星期三领导接见上访的日子反映情况,多位区长接见说是成立专门小组一定解决问题,结果还是不了了事,
直到2012年底我宅土砖房垮塌再次向各级反映情况,一家5口无家可归,村委,园区,街道办、区政府都没有答复处理,可伶我家5口连2013年农历新年都是分散到好心人家到处游居。
请问居民都无家可归了,各级部门到底还要多久才商量出方案,我们何时才有遮风挡雨的家,弱势群体的利益谁来保障。
吴广仁同志,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走访,现就你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对你所反映的无房居住问题情况及缘由的说明:
你本人系天心区先锋街道新路村大塘角组村民,身份证号码为430103198206243534,家中有父亲吴海红,母亲皮配兰,妻子严艳及女儿吴子妍共计5人。你家有房屋两栋,一栋为60年代所建土房,一栋为2005年新建的大水泥砖房。因你家庭经济情况较差,因此一直未对房屋进行适当保修,故房屋破败不宜居住,且因你本人结婚及生下一女而新增了人口2名,居住条件遂更见困难。你于2012年就此问题向村上反映过情况,村上建议其按合法程序另行建房居住,但你并未按村委意见办。2013年,你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大大塘角组天鹅泵厂东南侧擅自动工建房,由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并且建房地址位于拟修建的新梅路用地范围内,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业园中队依法认定你的在建房屋为违章建筑并于2013年3月11日进行了强制拆除。
二、对解决你户居住问题的意见
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指示精神,本着平息化解矛盾和造福民生的宗旨,从解决你户实际问题和困难的角度出发,街道经与相关部门协调,对解决你户居住等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由你本人、新路村村委、天心区工业园三方会同选择合适地点,依照合法程序另行建房解决你家中新增人口居住问题,同时对所建房屋在遇到征收等情况时的权利义务事先做出约定;二是针对你父母患有疾病、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建议你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帮扶救助,街道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可能地给予你户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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