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引用红网2004年7月8日的一篇报道——《占道经营深夜扰民 长沙金帆路上夜宵摊点何时休》;红网7月8日长沙讯 (记者 山木)
(“金帆路上的夜宵摊随意乱摆、占道经营;晚上吃夜宵的人大声喧哗,一直持续到零晨4点多,严重影响金帆小区临街居民的正常生活。”前日,家住长沙市金帆小区的罗先生向本网《百姓呼声》反映。7月6日凌晨2点,记者赶到金帆小区,发现这里的夜宵十分红火。大部分摊点将桌椅摆在金帆路上,把路面占据了一半。食客们喝酒的喝酒,划拳的划拳,毫不顾及附近居民的休息。
7月7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金帆社区居委会主任莫红宇。莫主任告诉记者,金帆路对面不属于他们管辖,也不属于四方坪街道办事处管辖。她曾多次代表金帆社区居民与夜宵摊摊主沟通,但是摊主无人理睬他们。后来居委会只好向四方坪街道办事处城管所反映这一情况。城管所对夜宵摊前后整治了四次,但是等城管队员离开之后,摊主们又继续我行我素。因此,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治。后来她又多次向开福区城管大队反映,但是至今没有结果。
莫主任还给记者看了6月4日金帆社区居委会呼吁开福区城管大队对此事进行治理的报告。
长沙金帆路上夜宵摊点何时休,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我是金帆小区的一名业主,以上是我在红网上搜索到的关于金帆小区夜宵摊扰民的其中一篇文章,特引用。八年过去了,原来夜宵市场是怎么扰民的,现在还是怎么扰民的;不同的是,规模更大了,排场更有气势了,占道经营时间更长了,城管来了也不怕了,业主投诉更是不理不采了。“长沙金帆路上夜宵摊点何时休?”这话题又谈起,心中是熏的不想说的苦。
不知从何时起,原来是小打小闹的金帆路夜宵市场获得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成了市内首批64家夜宵市场之一,不知道谁赋予了政府部门的权力,在考虑夜宵市场一小部分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更大一部分业主的利益了吗?!
2003年刚入住金帆小区时,金帆路干干净净,空气清爽,临街的窗户都可以打开的。但从2004年开始,我们这些临街的业主好日子到头了。只有在发生什么重大事件时,城管车占据夜宵摊点,才能好好享受这难得的清净,呼吸着没有烧烤味的空气,过着我们本来应该过的正常生活。可检查一过,又是回到现实生活中,双层的玻璃窗户阻挡不了劣质的烧烤油烟味,吆喝喧天声。2012年5月14日晚7点半,金帆路难得的一回清净,看到有城管巡逻车,真是又爱又恨。特意到车边跟坐在车上的4个便衣城管协管员投诉(没看到穿制服的城管员),他们称今晚搞检查,领导安排他们过来要夜宵摊主推迟营业。果不其然,不到晚上8点半,夜宵市场又隆重登场。今天还真谢谢城管局多给了我们附近这些业主3个小时的自由开窗的空间。
但谢谢后,我不禁纳闷,金帆路夜宵市场竟然是否合法经营场所,为什么一遇到有什么所谓大事件,大领导的时候,就不准经营呢?特别是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真是难得的几天清净。这是否道出,这所谓的规范市场行为本身就不合法,不文明呢?长沙作为全国文明城市,难道就是这样弄虚作假的吗?我们作为文明城市的一员,却生活在乌烟瘴气中,这就是我们要的文明城市吗?谁批的夜宵市场,经过附近居民听证了吗?公示了吗?难道真是收费就是合法?收费就不管事吗?!!!
让爱热闹的夜市搬出居民区就那么难吗?其实,夜宵市场的管理,永州芝山区有个比较成功的经验。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中,永州芝山区高度重视夜宵市场的整治,提出 “要象建设城市一样建设夜市,用民生的理念来整顿夜市,用市场的手段来管理夜市,努力打造湘南地区有特色、有品牌、有秩序的夜市”的工作目标。具体抓了三个方面:抓夜宵市场建设。通过市场融资,采取招商代建的形式在潇水东路安特公司闲置土地上建设一个大型夜宵市场,取缔城区所有夜宵摊点。投资80万元,占地17亩,设置摊位110个的夜宵市场顺利建成,市场内水、电、排污以及公厕等硬件设施一应俱全。夜宵市场正式经营,100多家原来占道经营的夜宵摊点全部入场经营。抓优惠政策落实。该区一方面加强对夜宵摊主文明经营,公平竞争的教育,实行优惠政策,对入场经营的摊主免收3个月管理费,使摊主们放心经营。抓夜宵摊点整治。该区加大城区路面巡查力度,每晚组织3辆城管巡逻车20人,及时处理仍然违章占道的夜宵摊点,确保夜宵摊点占道经营现象不再反弹。该区安特公司夜宵市场自开业一月来,经营秩序良好。市民普遍反映:“以前城区占道经营,影响市容、阻碍交通的夜宵摊不存在了,现在街道变得整洁干净多了。”
建议陈润儿书记、张剑飞市长,还有各相关部门的领导们,实地来感受下绚丽夜市背后附近居民的痛苦生活,对领导们今后的工作开展有参考作用。只有从老百姓实际利益出发定决策,签文件,才能更能改善官民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也是真正体现毛主席提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近十年很流行的的“三个代表”,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四方坪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第一、关于金帆夜市经营时间过长的问题。所有摊主已明确做到凌晨2点前收摊;
第二、关于噪声问题。经营摊主保证会注意,也会对顾客的喧哗声进行劝导;
第三、关于“收费发证”问题,因为社区聘请了专人管理、专人保洁,每月需要一定费用。经过和夜市摊主的讨论,社区决定对每个摊主按淡季和旺季分别收取90元/月,150元/月的卫生费和500元/户的保证金。
这一段时间以来,社区城管专干对夜市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夜市摊主都按照约定进行经营,尽量做到了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