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为给朱文英办社保一事,我自去年十月份起,前后去了灰汤镇政府不下十次,并给您写了两次信,但最终还没有一个结果。
镇政府在3月19日给我回复说,在3月13日宁乡县征地办失地农民社保工作会议上,向县征地办提出了解决朱文英社保一事,现正在等待县征地办的处理意见。时间过去了两个多月,在6月1日去镇政府询问,答复是县征地办还没有结果。当初征收拆屋时,县、镇、村三级出动,雷厉风行;现就要求办社保一事,从村找到镇、县,大半年时间过去了,为何迟迟等不来一个结果?
“沧海一栗”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在组(灰汤镇灰汤村赵家组)土地总面积110.925亩,2008年4月1日期内征地100.20亩,存量土地10.725亩,全组房屋已拆,社保期内失地比例为90.33%。组上共有58人(符合参加失地农民社保标准),根据宁乡县失地农民社保政策,本次分配灰汤镇灰汤村赵家组参保名额52个,属一次性进保。
按照宁乡县失地农民社保政策要求和灰汤的实际情况,因为考虑到每个组的社保名额有限,在办理失地农民社保时,外嫁女(征地拆迁前已出嫁的)在第一批名单中都不纳入参保范围。至于该组朱文英的情况,村、组当时调查情况是外嫁女,据我们工作人员在镇计生办调查的档案,朱文英于2010年8月25日登记结婚,户籍资料上显示也未招赘在家。该组52人社保名额确定后在村部公示10天无非议报县审批、审核进入失地农民社保参保系统后,朱文英的家人才和我们反映招赘的情况,并说明她现已离婚,丈夫户籍已经迁出的情况。经我们多方调查和到村、组核实,朱文英当时确实是招赘在家,但该组的社保工作的第一批已办理完成,进入待遇发放阶段,全部52个名额全部已落实到人,无法更改。我镇于2015年3月13日在县征地办失地农民社保工作会议上,汇报灰汤社保工作存在问题的方面,其中有关于朱文英社保一事要求解决。我镇将按照县失地农民社保相关政策尽快予以完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灰汤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