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2条水泵机组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电动机容量大于20kw或水泵的吸水口直径大于100mm、应符合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二、如电动机容量小于或等于20kw、或水泵的吸水口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其机组的一侧与墙面之间可不留通道;两台相同机组可设在同一基础上彼此不留通道;基础周围应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
三、不留通道的机组突出部分与墙壁间的净距、或相邻两个机组的突出部分间的
净距、不得小于0。2m。
第2。7。13条水泵基础高出地面、不得小于0。10m。
第2。7。14条吸水井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其最小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或多台同时工作水泵3min的出水量。
第2。7。15条储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消防储备水量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确定。
储水池宜设吸水坑或吸水井。
第2。7。16条储水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排入排水系统应有防回流污染措施。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储水池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级。储水池应有盖、并应采取不受污染的防护措施。
第2。5。8a条水表口径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用水量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额定流量;
二、用水量不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最大流量。
第2。5。9条消防和生活、生产共用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只有一条引入管时、应绕水表设旁通管、旁通管管径应与引入管管径相同。
第2。5。10条水表应装设在管理方便、不致结冻、不受污染和不易破坏的地方。水表前后直线管段的长度、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2。5。11条当必须对水量进行计量、而又不能采用水表时、应采用其他流量测量仪表、装置前后应设规定长度的直线管段。
第2。5。12条高层建筑的给水系统、应根据水泵扬程、管网压力变化情况、在输水干管上装设防水锤装置。
第2。5。13条住宅每户进户给水支管宜装设一个可曲挠橡胶接头等隔振降噪装置和配件。
三、局部水头损失、宜按下列管网沿途水头损失的百分数采用:
1。生活给水管网为25%~30%。
2。生产给水管网;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管网;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
网均为20%。
3。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网为10%。
4。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为15%。
第2。6。10条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应按下式计算:
(2。6。10)
式中:hxh——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kpa);
hd——水带的水头损失(kpa);
hq——水枪喷嘴造成一定长度的充实水柱所需水压(kpa);
qxh——消火栓射流出水量(l/s)、应按消火所需的充实水柱计算确定;
az——水带的比阻、应按表2。6。10-1采用;
ld——水带长度(m);
b——水流特性系数、应按表2。6。10-2采用。
水带比阻az值表2。6。10-1
第2。6。11条水表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2。6。11)
式中:hd——水表的水头损失(mpa);
qg——计算管段的给水流量(m3/s);
kb——水表特性系数。
按式2。6。11计算后的取值尚应满足:对旋翼式水表不得大于0。0245mpa、对水平螺翼式
水表不得大于0。0128mpa;当消防时、应分别不得大于0。049mpa和0。0294mpa。
第七节水泵、吸水井及储水池
第十节喷泉
第2。10。1条喷泉水质宜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感官性状指标。
第2。10。2条喷泉用水应循环使用。当喷嘴有要求时、循环水应经过滤处理。循环系统的补充水量应根据蒸发、风吹、渗漏、排污等损失确定、一般宜采用循环流量的5%~10%。
第2。10。3条喷泉应设配水管、回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配水管泄空设施、回水管上应设滤网。
第2。10。4条喷泉配水管宜环状布置、配水管水头损失一般宜采用5~10mm/m。
第2。10。5条喷泉的配水管道接头应严密平滑、管道变径处应采用异径管、管道转弯处应采用大转弯半径的光滑弯头。喷嘴前应有不小于20倍喷嘴口直径的直线管段或设整流装置。
第2。10。6条喷泉的每组射流应设调节装置。调节阀应设在能观察射流的泵房或水池附近的井室内的配水干管上。
第2。10。7条喷头类型的选择应考虑造型要求、组合形式、控制方式、环境条件、水质状况等因素。喷头的采用应在最小水头损失、最少射流水量条件下、保证最佳造型效果、并结合经济因素确定。
第2。10。8条喷嘴宜采用铜质材料、其表面应光洁、匀称。
第八节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
第2。8。1条用于水量调节和储存的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生活和消防储备水量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调节水量应根据用水量和流入量的变化曲线确定。如无上述资料时、可根据最高日用水量的百分数确定:
当水泵为自动开关时、水箱不得小于日用水量的5%;当水泵为人工开关时、不得小于日用水量的12%。对在夜间进水的水箱、应按用水人数和用水定额确定。
二、生产事故的备用水量、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三、消防的储备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第2。8。2条高位水箱的设置高度、应按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所需水压计算确定。储存消防水量的水箱、其设置高度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2。8。3条水箱应设置在便于维护、光线和通风良好且不结冻的地方、水箱应加密封盖、并应保护其不受污染的防护措施。
第2。8。4条水箱与水箱之间、水箱和墙面之间的净距、均不宜小于0。7m;有浮球阀的一侧、水箱壁和墙面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0m。水箱顶至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不得小于0。6m。
钢板水箱的四周、应有不小于0。7m的检修通道。
注:水箱旁连接管道时、以上规定的距离应从管道外表面算起。
第2。8。5条水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系统直接连接。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水箱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
一级。溢流管出口应设网罩。水箱进水管淹没出流时、应设真空破坏装置。当水箱利用管网压力进水时、其进水管上应装设浮球阀或液压阀。浮球阀一般不
宜少于二个。浮球阀直径与进水管直径相同。
水箱进、出水管宜分别设置、当进水管和出水管为同一条管道时、应在水箱的出水管上装设止回阀。
第2。8。5a条水箱材质、衬砌材料和内壁涂料、均不得影响水质、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
第2。8。6条气压给水设备宜采用变压式、当供水压力有恒定要求时、应采用定压式。
第2。8。7条气压水罐内的最小压力、应按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计算确定。
第2。8。8条气压给水设备气压水罐的总容积和气压水罐水的调节容积、应按下列公式
计算:
(2。8。8-1)(2。8。8-2)
式中:vz——气压水罐的总容积(m3);
vx——罐内水的调节容积(m3);
ab——气压水罐最小工作压力与最大工作压力比(以绝对压力计)、宜采用0。65~0。85;在有特殊要求时、也可在0。50~0。90范围内选用;
β——容积附加系数、补气式卧式水罐宜采用1。25、补气式立式水罐宜采用1。10;
隔膜式气压水罐宜采用1。05。
qb——水泵出水量(m3/s)、当罐内为平均压力时、水泵出水量不应小于
管网最大小时流量的1。2倍;
nmax——水泵一小时内最多启动次数、宜采用6~8次;
c——安全系数、宜采用1。0~1。5。
第2。7。2c条变频调速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泵工作点应在水泵主高效区范围内。
二、计算的用水工况宜在水泵流量——扬程曲线的右侧。
三、调整范围宜在0。75~1。0范围内、在高效区内可允许下调20%。
四、当用水不均匀时、变频调速水泵宜采用并联配有小型加压泵的小型气压水罐在夜间供水。
第2。7。3条水泵宜设置自动开关装置。
第2。7。4条水泵装置宜采用自灌式充水。
第2。7。5条室外给水管网允许直接吸水时、水泵宜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但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不得低于100kpa(从地面算起)。
第2。7。6条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时、计算水泵扬程应计入室外管网的最小水压、并应以室外管网的最大水压校核水泵的效率和超压情况。
第2。7。7条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时、应绕水泵设旁通管、并应在旁通管上装设阀门和止回阀。
第2。7。8条设置水泵的房间、应设排水措施、光线和通风良好、并不致结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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