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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偃师市华夏西路南侧电力通道(相国大道至张衡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9-11-9 11:51:17发布29次查看
发布:偃师市华夏西路南侧电力通道(相国大道至张衡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河南   2019-04-1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市华夏西路南侧电力通道(相国大道至张衡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2.项目建设地点: 偃师市;
3.项目概况:偃师市华夏西路南侧电力通道(相国大道至张衡路)工程施工及监理,建设地点位于偃师市华夏西路,主要建设内容有东段新寨社区门口至张衡路,西段相国大道至第二自来水厂东围墙的电力通道。其内容包含电缆沟、检查井及电气排管等。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为施工标:偃师市华夏西路南侧电力通道(相国大道至张衡路)工程施工。
二标段为监理标: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6.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预算金额:一标段8209064.21元;二标段施工中标价的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职工,自2017年11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以加盖社保中心印章的社保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9月以来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6年、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包括四表一注。);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8.其他要求:外省建筑业企业进豫承揽业务,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级以上职称;
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9月以来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6年、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包括四表一注。);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其他要求:外省建筑业企业进豫承揽业务,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招标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张耳
联系方式:15712913657
电子邮箱:tzhhc0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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