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实话:30年来农村基层民主自治仍难以扎实落地!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在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上按下红手印,拉开了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大幕。
1980年2月,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开创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先河的选举,时年38岁的韦焕能,被选举为合寨村果作屯村委会主任。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第一个村委会主任由此诞生。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第二条明明白白写着: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0年前就立法明确农村要实行基层民主,但是客观的说,从1980年第一个村委会诞生至今,近30年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有进步,但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更有不少村民十分极端的认为:所有的村干部都有贪腐现象,村干部甚至都是天高皇帝远的土皇帝。
二、刨根问底:农村基层民主为什么推进缓慢?拿政府的钱给政府办事相信大家都有相同的感觉,农村基层民主无法落地是普遍现象而非个案。
以村干部选举为例,人情牌,洗衣粉贿选票,现金贿选票绝非少数,很多村民对谁做村干部根本不太关注,所以才会有了特别廉价的贿选票。
这里面的根本原因是利益关系不顺:村干部大部分的工作不是拿村民的钱给村民服务,而是拿政府的钱给政府服务。
自从2006年农业税全面废除以来,中国全面开始了城市反哺农村的进程。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人口大量进入城市,农村的公共事务越来越少,宅基地都已经分配完了,再申请也没有了;很多村里没有集体资产,自然也谈不上集体收入;对于大多数村而言,集体一年的收入连发村干部的工资都不够;
所以村干部只剩下一条路:拿政府的钱给政府办事。现在村干部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完成乡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落地工作,扶贫、低保、粮补、地补等等,真正在村里自身事务的时间极少。
其实中央早就对这种情况了然于胸。5月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中提到: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直截了当的挑明了说村干部的钱要纳入政府预算,由政府包干保障。
正是因为这种利益关系的错配,才使得农民对于谁干村干部漠不关心,才使得基层民主自治难以落地。
三、中国的基层民主一定从城市小区物业开始:农村还很遥远花别人的钱给别人办事,效率一定是最低的。花自己的钱给自己办事,效率一定是最高的。这就是人性。这也是上段提到的:基层民主能否落地的关键利益关系机制。
同样根据这个利益关系我们可以推测:基层民主最先落地的地方一定是城里的小区物业。因为城里小区管理的利益关系是:业主出钱雇佣物业为业主自己服务,花自己的钱给自己办事。小区业主选举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决定选择哪个物业为小区服务。
仔细想想,农村其实也是这么个机制,村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出村民委员会,代表村民行使权力。
区别就是,村民选举但村民没有发村干部的工资,村干部干的也不一定是村民关心的事。这是由利益关系决定的。
虽然看起来是同一个骨架,但是真正的驱动力却截然相反,村干部理应代表村民,但村干部的收入来自于上级政府,你说村干部该为谁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