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支队机关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支队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万元
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支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支队机关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支队机关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nzx2019-27 采购编号:20192c12033000003
三、项目预算金额 :15万元;自筹资金。
四、招标范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支队机关公务车辆保养、小修、中修、大修、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24小时应急服务、维修救援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数量:本次招标最终将选择3家合格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及配件采购;
六、服务期限:一年;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经营范围应含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
4、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年限算起);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
6、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到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文件时须提供:
(1)法定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表人身份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劳动合同及养老统筹;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码证(副本)(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年限算起)。
(4)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的查询记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企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截图。
(5)具有经营范围应含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4.价:300元/套,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时间:2019年10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 金 工
手 机:18511109656
e_mail:xx965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