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我在2016年5月7日向宁乡县县长信箱写了两条信息,之后一直查阅不到,10月9日,我再次浏览宁乡县政府网站时发现了我的两条信息,我立即写了反馈信息,当我10月12日再次查询时反馈信息根本查阅不到。对县长信箱答复有异议的处理途径,我在10月10日我到宁乡县行政中心找了好些部门咨询、并拨打了县长热线0731-88980669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拨打了12345热线后才得到可以向市长信箱反映这一答复。我本想先在县长信箱再写下异议内容,但无奈,县长信箱我总是提交不了,我只得向市长信箱反映。
请求:
1、宁乡县灰汤镇人民政府的两份答复事实严重失实。请求查实这两份答复的由来。
2、请求灰汤镇人民政府对这种完全不负责任、欺上瞒下的答复进行严查,并请上级部门监督。
3、请求各级部门对于来信内容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书面答复。
对于答复事实严重失实的简要说明:
第一条来信: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这么“牛”
1、打多名村民(我现在所知道是8名村民)、被拘留的事实避而不谈。
2、对于周小兵的一户多宅、大规模扩建的事实避而不谈。他是先有临街宅基地,后才有现在改、扩建房屋。
3、周小兵大规模改、扩建的这个房屋并非建于什么70年代,80年才承包责任制,他建房的地基是以前大队的晒谷坪,后为才分到每家每户。
4、“周小兵当任组长期间,一直兢兢业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是一位有担当、责任感强的优秀组长,因此获得了绝大部分组民的拥护和支持。”这句话不知道从何而说,体现在,多次暴力打人的行为?多年来的村组财务无账可查无账可交的行为?独断专行的行为?
5、“在灰汤雅居乐项目征拆工作当中,周小兵在协调处理个别村民阻工问题时曾与村民发生过肢体冲突,经过灰汤派出所和镇、村两级的调查处理,事件已经处理完毕。”何来“协调”?何来“完毕”?周小兵带头违法强行侵占村民生产生活用地、宅基地、承包地,致人轻伤,达到立刑案的标准,早已立刑案。到底谁是受害者?
6、“报批镇国土、规划、村和组进行勘察后才拆旧建新”,规划是没有办证的,国土办证就不存在了,国土部门领导说的,没有规划的许可,是不存在办证的。
7、对于答复,三个材料来进步证明事实真相:一是,灰汤派出所的受案回执;二是,灰汤派出所出具的受害人刘作明的“鉴定委托书”;三是,2015年6月15日宁乡县城乡规划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二条来信:请求各部门依法监督
1、对于“寿堤路170米介绍”的异议:
之前政府花费达亿元修建投入使用不足两三年的道路为什么需要一个开发商来投资重建?
刘江户有多大能耐?几个妇女加两个老人。口口声声说是红线范围内,红线在哪个位置?
2、对于“刘江户拆迁征地情况”的异议:
对刘江户的拆迁是:以拆违代替拆迁先给个下马威,然后就是不讲法,没有任何诚意的形式协商。这么多次协商怎么谈的?内容是什么?刘江户还多次提交了书面内容,到现在为止,拆迁方都没有拿出一个合理的方案来。协商不成是谁的问题?
3、对于“寿堤路提质改造情况”的异议:
“经过政府、村、组以及雅居乐四方多次协调,因刘江户不配合,”要拆刘江户的房子,没有房主的“政府、村、组以及雅居乐四方多次协调”,这是什么样的“协调”?
4、对于“刘江户阻挠施工情况”的异议:
这个方面我只想用三个材料来证明:一是,2016年5月4日灰汤派出所对于周小兵的报警的“报警案件登记表”,二是,2016年6月8日宁乡县建设执法大队停工令;三是,2014年9月4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5、对于“刘江户阻挠施工升级”的异议:
(同上篇第7点)三个材料来进步证明事实真相:一是,灰汤派出所的受案回执;二是,灰汤派出所出具的受害人刘作明的“鉴定委托书”;三是,2015年6月15日宁乡县城乡规划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另外关于2016年5月份的事实我在红网上写了几篇帖子,在此因篇幅关系,附上网页地址。
红网 - 百姓呼声 - 宁乡县灰汤镇政府为以拆违代替拆迁,实施强行摧毁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743647
红网 - 百姓呼声 - 宁乡县灰汤镇个别村民断我家的路,开发商暴力强制施工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744998
红网 - 百姓呼声 - 请求依法查处宁乡县周小兵等4人野蛮暴力伤人事件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751237
红网 - 百姓呼声 - 宁乡县灰汤镇灰汤村村民小组长在大拆违行动中不被执法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746126
红网 - 百姓呼声 - 请求制止宁乡县周小兵等4位村民违法用地、施工的行为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745637
请求人:刘江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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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请与灰汤镇人民政府联系,0731-87296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