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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云镇工业园强拆事件

2018-4-4 0:34:06发布26次查看
2013年6月5日暮云镇工业园来到西湖村上桐梓塘组丑桂忠家进行强拆,他的女儿丑震海户口在娘家却分不到一分钱和安置地,家中的财务还未来得及搬出就被强拆了,丑桂忠74岁了被镇长请到工业园拆迁部就不管了,晚上丑桂忠就睡在工业园的贴沙发上七十四岁的老人家怎么受得了,母亲当时就被气得昏了过去送到医院,过几天就不可治疗了,希望市长抽出宝贵的时间,帮助我们这些弱小的百姓主持公道,将感激不尽。
感谢来信,现将此次帮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3年6月5日上午九点,由长沙县暮云镇人民政府、长沙县暮云片区拆迁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帮助拆除了暮云镇西湖村上桐梓塘组丑桂忠过渡房屋。
一、丑桂忠被拆除的过渡房屋基本情况
丑桂忠,男,现年73岁,户籍在暮云镇西湖村上桐梓塘组。1991年,丑桂忠在长沙县暮云镇西湖村上桐梓塘组新建一栋二层房屋;2001年,其未经批准擅自在原房屋旁新建房屋;2007年,因暮云镇工业园南北干道的建设,对其1991年所建合法建设房屋征地拆迁;2007年8月28日,丑桂忠与暮云镇人民政府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合同》,考虑其搬迁过渡期间需要住房,在拆除原房屋时,经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暮云镇工业园管委会同意,保留84平方米房屋暂作为过渡用房;2007年10月22日,丑桂忠许下承诺:“工业园急需用过渡房屋地基,请提前10-15天通知我本人,本人将服从安排”。合同签订后,征收补偿安置全部到位。
其后,暮云镇人民政府、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丑桂忠拒不履行腾地,2012年12月,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对丑桂忠未经批准建房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经勘测,征收未拆除的房屋占地面积为84平方米,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房屋占地面积为87平方米,合计171平方米;2013年1月,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向丑桂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在15日内自行拆除建筑占地面积171平方米建筑物及构筑物;2013年4月,暮云镇政府多次上门通知丑桂忠拆除过渡用房,其未履行腾地承诺。
二、帮拆行动顺利实施
2013年6月4日,暮云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帮拆行动,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实施。
2013年6月5日上午9时左右,由暮云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同赴暮云镇西湖村上桐梓塘组丑桂忠过渡房屋所在地点,丑桂忠夫妇及其家人情绪较为激动,暮云镇政府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劝告,将当事人劝离现场。
本次帮助拆除行动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未损坏任何物品,直至房屋全部拆除,并将拆除建筑垃圾全部运走,拆违行动于当日上午十一时结束。此次帮拆行动是依法依程序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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