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发给市长信箱一文——《拄着拐杖求民生》在回信中发现单位调查错误,本人属于原湖南建湘瓷厂(单位地址在伍家岭),现单位叫长沙雄屹工贸有限公司,并非长沙搪瓷厂。望各位领导再次调查清楚,此事关系到我们最具体最切身利益的事。希望你们将心比心,诚心的关心和维护我们的权利,不要抛弃给社会,切实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
此致 敬礼
马克西姆斯:
您于2011年3月17日反映您至今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却停发了您生活费,也没有为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问题后,经我办调查核实答复如下:
一、 原湖南省建湘瓷厂于2001年8月8日经原市一轻工业总公司、市经委、市体改委、市劳动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审核改制程序并按当时政策核定了企业改制成本。2002年8月16日召开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企业改制方案及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和人员分流实施细则》,2002年12月经批准改制为长沙雄屹工贸有限公司。之后根据市多家部门联席会议形成的长企改办阅【2004】11号、【2005】1号文件关于研究解决原湖南省建湘瓷厂企业改制有关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按政策企业对“托底”改制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于2005年元月份发放职工生活费时采用直接通知、街道社区上门送达、登报等形式告知:2005年元月27日起开始办理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相关手续。
二、根据长政办发【2004】35号文件及《湖南省建湘瓷厂关于重新启动实施企业改制方案的通知》精神,“对不办理理顺劳动关系手续人员停止发放生活补贴,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费,同时解除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补偿金只计不发且不计息”,并通知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人员应“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接续手续”。
三、按照政策和方案您应属于理顺劳动关系补偿人员,但一直未去企业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根据长政办发【2004】35号文件及《湖南省建湘瓷厂关于重新启动实施企业改制方案的通知》精神,企业自2005年2月份起统一停止对您此类人员发放生活费、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所有手续和程序均依法依规进行。
四、企业对其补偿金已做提留,希望您早日去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