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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院路樱之谷违建为何变本加厉!?政府威信何在?

2018-4-3 19:30:44发布22次查看
体院路樱之谷违建为何变本加厉!?政府威信何在?
处理时间:正在处理
信件内容:
数次反映体院路樱之谷违建成风,如今为何变本加厉!?
自2014年9月22日,城管部门在樱之谷小区个别
几栋房屋大笔写下几个拆字草草收场之后(详见以下附件),小区的违法建筑业主不但没有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反而变本加厉的“夯实”违法基础,加快违法建筑的室内外装修、扩大侵占公共绿地(特别是d38栋,还开始违法改造小区西南围墙紧邻长沙航空职业学院处的护坡工程,全部挖掉植被,意欲将其公共植被区域变成私享花园),试问雨花区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您到底在忙什么?管什么?非得等到事态不可逆甚至酿成大祸才值得您大驾出动?曾经有人打电话到雨花区城管局办公室质询此事,得到的答复竟然是找不到业主?政府的不作为,不但纵容违法行为蔓延,也默许物业管理公司不但不作为,还暗中给违建者大行方便甚至暗中配合其“躲避、对抗执法”(其中内情有待有关方面调查)!!
恳请市政府向厦门市等城市管理的先进城市政府学习,对违法建筑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督促花着纳税人支付的财政拨款的公务人员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纠正和制止违法建筑本该是顺应民意、节约政府行政成本的重要事项,强烈要求恢复樱之谷等类似小区的原貌,还市民一片净土,为我们拥有一片蓝天尽应尽之责!
附件——
三问《体院路樱之谷违建成风环境破坏严重到底谁管?》
处理单位:雨花区 处理时间:3/2/2015 14:52:42
信件内容:
三问《体院路樱之谷违建成风环境破坏严重到底谁管?》
尊敬的长沙市市长:
您好!
apec会议已经落幕,apec
blue已经成了北京乃至全中国人民的美好记忆,也成了最新流行的热词。可是,长沙离这个好像还很遥远。试想,如果两个月都不足以完成下面附件中所提到的这样一件事情的话,违法者继续我行我素、肆无忌惮,继续不断持续违法行为,不但加大对环境的破坏,也增加了违法者的资源浪费;增加了人民政府执法成本、降低了政府执法部门的办事效率、还大大降低了人们政府在人民群众中本来就不算高的威信!
对于群众的反馈,仅仅停留在回复“请找相关部门”的话,试问:市长信箱有何存在价值何在呢?市长的权力何在呢?
附件——再问《体院路樱之谷违建成风环境破坏严重到底谁管?》
处理单位:雨花区 处理时间:10/13/2014 16:27:39
信件内容:
2014年9月15日雨花区城市管理局曾经回复本人反馈之体院路樱之谷违法建筑成风一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9月22日重新在d34栋等几处几乎竣工的违法建筑上写下了几个拆字;d14栋开始自行拆了已建成违法建筑的三楼的两个门窗和部分拆除屋顶。其他违法建筑仍然傲然耸立,照常装修甚至入住在即。在9月份城管局宣传期间仍然有d38栋已经完全竣工并正在进行内装修,空调主机侵占公共绿地,违法建筑造成新的安全隐患。
据邻里及知内情人士透露,城管局的意思是该小区的违法建筑,已经建好的就不拆了;政府没有财力支持拆除已有违法建筑;主动拆除违法建筑者,可以保留部分已建成的二楼以下违法建筑物。
因此,小区其他守法居民都在期盼政府依法作为,拆除违法建筑,维护中国法制;否则将联名上书更高一级政府及其监察或法制部门,要求维护法制和公民合法权益。因此再次举报并追问本级政府,违法建筑到底该谁管?何时拆除?
附——《体院路樱之谷违建成风环境破坏严重到底谁管?》
处理单位:雨花区 处理时间:9/15/2014 16:13:11
信件内容:
雨花区体院路398号樱之谷小区建成已近9年,共184户,分a、b、c、d四个小的小区,户型各异,每户均有小块花园,本是美丽星城难得的宜居小区之一,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樱花曾是小区闻名于市的美景,是城市环境中一块成片的绿洲。
自几年前,b区东头第一户、靠近公共健身器材和停车位的第一栋违法建筑落成以来,小区内的违法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开建了,据说该户主为公务员、并自发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如今,管理小区的美庐物业形同虚设,违法建筑已达数十处,小区俨然已成工地,小区环境严重破坏!
一个月前,曾见有貌似城管公职人员断断续续来小区三次以上,最近在小区外还拉了3条宣传标语,也标了6个拆字(d区有一个已经被违建业主涂抹掉了),可是违建者竟然视若惘闻,仍然加班加点的在绿地上往上建房,又有几栋要竣工甚至开始内装修了。难道真的如邻里间所传:建好了就不拆了?!
谨此致函呼吁市长为民做主、为百姓谋一弹丸之地以自主呼吸!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
体院路的樱之谷小区是我区建成较早的高档别墅小区,因地理位置偏僻,且处于圭塘、黎托、东山三个街道交汇处,2011年街道析置后,涉及的相关街道行政区域界限划分并不明确。为彻底解决该小区管辖权争议推诿问题,继兴书记在今年8月份相关工作例会上予以明确,由圭塘街道负责全权处置该小区城市管理问题。
该小区内的违法建设问题,受到市民多次投诉、关注,我局队领导高度重视,也多次现场联合督办,但因违建户主极不配合,且社会关系复杂,违建拆除效果不理想。9月9日我局收到转交的关于该小区违法建设的《市长信箱》交办函后,立即通报圭塘街道,并再次组织对该小区开展现场勘查。经查,投诉人反应的违建问题属实,督查中仍在不少业主又在偷建抢建施工(d7、d17、a6、a8正在新建,d14、d34、c11栋基本建成,正在内部装修),其违建规模、建设构造触目惊心,几乎覆盖该小区各个区域。为及时反馈实际情况,我局立即拍照取证,并对街道下发限期拆除督办单,要求圭塘街道采取措施,制止新建违法建设行为。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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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
若对其回复不满意,请您直接投诉至办理单位雨花区城管局85880293,感谢您的来信与对信箱办理工作的支持。
您对此信件的评价是:不满意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体院路的樱之谷小区是我区建成较早的高档别墅小区,因地理位置偏僻,且处于圭塘、黎托、东山三个街道交汇处,2011年街道析置后,涉及的相关街道行政区域界限划分并不明确。为彻底解决该小区管辖权争议推诿问题,继兴书记在去年8月份相关工作例会上予以明确,由圭塘街道负责全权处置该小区城市管理问题。
该小区内的违法建设问题,受到市民多次投诉、关注,我局队领导高度重视,也多次现场联合督办,但因违建户主极不配合,且社会关系复杂,违建拆除效果不理想。9月9日我局收到转交的关于该小区违法建设的《市长信箱》交办函后,立即通报圭塘街道,并再次组织对该小区开展现场勘查。经查,投诉人反应的违建问题属实,督查中仍在不少业主又在偷建抢建施工(d7、d17、a6、a8正在新建,d14、d34、c11栋基本建成,正在内部装修),其违建规模、建设构造触目惊心,几乎覆盖该小区各个区域。为及时反馈实际情况,我局立即拍照取证,并对街道下发限期拆除督办单,要求圭塘街道采取措施,制止新建违法建设行为。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局
您对此信件的评价是:不满意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及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樱之谷违章建筑问题,已长达十年之久,情况比较复杂。樱之谷小区的行政管辖,自2014年9月才由东山街道移交圭塘街道,因此,对其由来已久的历史违章建筑的处置,需慎重稳妥进行。
在今年全市大拆违的总体态势下,圭塘街道高度重视对各类违章建筑的处置处理。将进行先期调查摸底,按照法律程序,逐步分批予以拆除。
1、对正在发生的违法建设,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并自行拆除。逾期不整改的,街道将组织相关力量,依法强制拆除。
2、对已建成的历史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能补办手续的,责令其补办合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的,择机依法强制拆除。
3、加强宣传巡查,形成控违拆违高压态势。在小区内悬挂拆控违工作的宣传标语,播放市政府[2015]7号文件关于开展违法建筑整治的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巡查,接受市民群众举报,坚决遏制新建违章的发生,营造拆除历史违章建筑的舆论氛围。
圭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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