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后来还清贷款把房子卖了过户给别人了,现在买了一套房子,契税交几个点?是否是第一套房?本人及家庭名下没有其他住房。请领导给予指点!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省契税税率为4%。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本市户籍的购房人购买普通住房,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1)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首次只购买一套(同时购买多套的,只能有一套住房享受)的;(2)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的;(3)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的。
对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在纳税申报时,购房人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唯一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请您于工作日到以下窗口办理:
1、所购住房坐落在河东办理地点
长沙市住房保障局三楼政务大厅地税窗口(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咨询电话:0731-84773405。
长沙市二手房交易中心地税窗口(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196号)咨询电话:0731-84303045
2、所购住房坐落在河西办理地点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厅地税窗口(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咨询电话:0731-88665264。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本人及家庭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现在买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如果您购买的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减按1%;90-144(含)平方米普通住房,契税税率减按2%;144平方米以上住房,契税税率为4%。
感谢您对我市契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2015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