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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车辆年票收取问题

2018-3-30 20:51:49发布22次查看
关于长沙车辆通行年票问题,我朋友有车,长沙牌,因为从购车后就一下未在长沙,在购车上牌时,交过车辆年票,但后至今也未再交了,车辆年检时也无说法有关要交年票的事情,今年因工作调动到长沙,就听说了有关车辆年票的问题,之前从未接到过有关年票的催缴电话或信息,听说这事后打听问了下情况,原是840元/年,两年未缴则要补加滞纳金,也就是840*2=1680元,如果两年未缴,则要补缴1680*2=3360元,12年起600元/年,补缴是600*2=1200元,连13年的年票,总共要缴纳的金额是3360+1200+600=5160元。这种情况太冤,如果是在有通知的情况下,每年几百元的费用,不管是哪个有车族都是会自觉缴纳的,都是为社会造福,但是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要缴纳这么多的滞纳金,车辆在上户时在车管所都有联系电话信息,为什么就不能打个电话,发个信息,个人认为这是政府无作为,监管部门无作为,希望相关领导能作出一个相应的答复,相信与我朋友一样情况的车主是很多的,现在是进退两难,不是不愿缴,只是缴了太冤。
kevinchen同志:
您好
您向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关于长沙车辆年票收取问题》函已收悉,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缴纳的正常期限为每年4月1日以前,新入户车辆,应从购车次月起缴纳本年度剩余期限的车辆通行费,逾期会加收一定的滞纳金。对于滞纳金的加收,只是督促车主主动缴纳路桥车辆通行费的一种方式,如果车主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缴纳路桥车辆通行费的,主动向我处说明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明,我处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处理。
二、关于您提出为什么就不能打个电话,发个信息的问题。
1、每年年初我处对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均通过多种媒体作了宣传,也同步在部分路桥费售票网点及营盘路隧道口悬挂了横幅、电子宣传字幕屏、张贴了海报等,以告知车主主动缴纳。
2、车管所与对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属于不同部门,由于涉及到对车主的个人信息的保护,我处无法与车管所对车主个人信息共享,故此,我处也无法根据车管所掌握的信息进行电话或短信告知。
3、我处也多次要求车主提供个人信息,以便于电话或短信告知,但许多车主以保护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因此,我处难以全面掌握车主的通讯信息。
4、我处就已掌握的车主通讯信息,从2009年起向车主发了8万条短信息,2010年扩大范围向车主群发了近40万条短信息,2011年起每年群发短信100万条以上,以告知车主缴纳路桥车辆通行费。
感谢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加大对车主通讯信息的搜集、更新和不断完善,进一步做好对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的宣传、解释工作。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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