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市长同志:
你好!
本此信主要是为我自己讨回公道!
我叫黎强,今年农历10月26日(也就是昨天)满21岁,是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人,此前从2006年起一直在长沙市司法警管学校学习,自今年下半年实习,我从11月份开始在职于长沙区芙蓉区山水华景小区任保安,但是,在11月29日凌晨3点多,我当班时,有小区内住户因为停车位的问题竟然叫人行凶,致使我死亡。可至今天我已经在殡仪馆待了4天,我上班的物业公司竟然只同意用不到10万来赔偿我的可怜的父母,市长大人,我父母把我扶这么大,我的人生正才开始,就因为公事我在其公司死亡,其公司竟然如此处理,你让我心何安,让我年迈的父母何安,让我那些关心我的同学,老师,亲人,朋友,何安?现在,竟然从今天晚上开始,公司也不管我父母亲人们的吃住,他们都是远从家乡过来处理我的事情的,我真的觉得我好不值,为他们公司卖命,竟然如此对待,市长同志,你也是有子女的人,你能用你的心体谅我父母的心情吗?
请你出来为我年迈的父母主持公道,我那可怜的妈妈常年腿不方便,不便于重工作,全是我父亲一个人在老家乡里给人打小工赚钱送我上学,家里就我一个独身子,爸妈都已50左右,他们一辈子的希望都在我的身上,我就这样去了,我不知道他们将来要如何活,他们老了又该怎么办?
难道就十万把我父母打发,市长大人,请你站在我父母的立场想想,换个角度想想吧!
请你为我主持公道
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死者黎强于2010年11月12日进入山水华景小区从事保安工作。11月29日凌晨3时至4时之间,小区租赁住户汤某不顾车位已满强行进入车库停车,黎强与其他当值2名保安进行劝阻,由此发生纠纷。随后,汤某纠集多人将黎强和另外两名保安持刀砍伤,黎强经及时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我区公安机关进行了全力侦破,除汤某外,其他六名犯罪嫌疑人已抓获归案。但死者家属与美好愿京物业公司就补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其家属多次到市、区政府上访。
2010年12月6日,在我区马王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处理下,双方达成协议:长沙美好愿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一次性补偿死者亲属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共20万元,其家属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长沙美好愿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权利。至此,该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
芙蓉区政府办
2011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