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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卡威电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急需启动物业维修资金进行修复

2018-3-30 0:43:08发布17次查看
尊敬的胡衡华市长:
我是一名普通的物业工作者,同时也是一名小微企业的大学生创业者,于2013年从原国有企业辞职下海注册长沙市广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但近日我夜不能昧,日食不安,原因就是因为我公司所管理的物业单位长沙兰卡威国际公寓电梯出现严重故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但又苦于无处出费用进行修复,这其中之苦敬请您允许我向您汇报:
兰卡威国际公寓地处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9号(奥克斯广场正对面),地面层数为32层,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属于商住一体建筑,共计600余户,属于集办公、酒店公寓、住家为一体的物业服务单位,于2012年12月开发商违规交房开始使用,日均人流量约1万余人,公寓主楼设计共4台电梯运行。
兰卡威国际公寓由长沙兰卡威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开发商因拖欠国家土地出让金500万元,因而在房屋未进行整体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于2012年12月违规擅自通知业主收房。时至今日,3年已过,兰卡威国际公寓仍未进行竣工验收,所有房屋未办理产权证。
我公司自2013年12月起从另外一家物业公司(因其经营困难,亏损严重,自行与开发商终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处接手该楼盘,自2015年4月起,兰卡威国际公寓2#、3#电梯频繁出现故障,6月份停运,后经电梯维保公司及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检测,检测结果为:两台梯均已出现主机轴承损坏,主机磁钢有弱磁现象;同时2#梯钢丝绳脱槽卡死等故障。如进行完全修复预算维修费用需在10万元以上。
电梯停运后为了尽量减少对住户的出行影响,我公司立即根据物业法相关规定欲启动物业维修资金对电梯进行维修,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于2015年7月2号对两台电梯进行了现场查勘。现场查勘过后,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回复,因兰卡威国际公寓未进行整体竣工验收,故不能启动物业维修资金对电梯进行维修,需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收到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回复后,我公司立即对开发商长沙兰卡威置业有限公司发函,要求其承担责任,尽快对停运电梯进行维修,但开发商法定代表人口头回复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将我公司发函置之不理,不予接收。
尊敬的胡市长,现如今兰卡威国际公寓仅能运行的两台电梯,因大楼人流量极大,乘梯人数众多,且很多住户不听从我公司工作人员劝阻,强行上梯,经常出现严重超载现象,因此现运行两台电梯因长时间严重超负荷运行,也经常出现不同程度的故障,如出现滑梯、停运等现象,存在极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如不及时尽快对停运电梯进行修复,将来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或是另外两台梯出现同样故障而停运,届时整栋楼600多位住户将无梯可乘,进而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发生。
尊敬的胡市长,因该公寓前期开发商原因(产权证未办理,房屋质量等问题),物业费收缴极为困难,我公司现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我公司实在是再无力出资如此巨额费用对电梯进行维修。同时根据物业相关法律及管理条例规定,电梯故障本应动用物业维修资金进行修复,不应由物业公司负责出资维修。
尊敬的胡市长,为了尽快让兰卡威600多位住户早日过上安全放心乘梯的日子,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和谐社会。敬请您责成相关部门出面督促开发商早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让业主早日拿到房产证,以便能正常启用维修资金,或是为了解决当前燃眉之急,责成长沙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秉“特事特办”原则,同意兰卡威国际公寓启动物业维修资金对电梯进行维修。
尊敬的胡市长,打扰您了,在此表示歉意。
此致
敬礼
一位可怜的创业者、物业人 :胡志文
联系电话:18674722999
2015年7月24日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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