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阁下:
您好!实在是不好意思打扰您。但我迫于无奈,只好求助于您了。我今年56岁了,长沙市的老居民,2000年就下岗了。于2010年3月份与第二任妻子王丽君因感情不和离婚。我是净身出户,原位于解放四村16栋701的房子(此房是我与王丽君的双方工龄房改房)也给了王丽君。我只好流浪在外,居无定所。2010年6月份我与周娟娟(户籍所在地:湖北宜昌市,初婚未育)结婚后,一直在外租赁房屋居住。2011年12月我与周娟娟生育一个男孩,老来得子,本来是件喜事。可对于我而言却是悲喜参半。没有自己的房子,又没有工作,租房费用较高,实在是难以维持,买房更是望尘莫及。我还有一个28岁的儿子,是我与第一任妻子生的,离婚时判给了我,现在在外打工,每次回来看我,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实在让人寒心。我们一家四口现在是居无定所,又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迫于无奈,只好求助政府。请市长阁下帮我解决燃眉之急。不胜感激!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您可以到天心区住房保障局详情咨询住房保障的有关情况,以便根据您的实际解决问题。联系电话:85133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