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您好!
打扰您了,上次给您的信不知道您是否看了,因暂未见到回复,故将业主与开发商会谈的纪要以附件形式发给您,有助于对问题的了解。不好意思再次给您添麻烦了,谢谢。附件如下:
钱隆樽品业主关于验房收房问题与开发商会谈纪要
文件编号:q/kc-jl-pmc-01 记录编号:20100710_01
开放商代表
陈经理
会议日期
2010-7-10
会议时长
10:00~12:00
记录人员
4-802卡迪斯
会议地点
钱隆樽品售楼部
会议主持人
陈经理
参会人员
开发商代表:
陈经理及另两位工作人员
业主代表:
1-705 鑫健,2-1901城玮,3-2008太阳,3-608蚂蚁子,4-802卡迪斯
会议主题
会议讨论的中心问题是开发商是否存在延期违约及如何补偿的问题,同时讨论了房屋质量,房屋面积等各方面问题。
会议内容
1、 开发商是否存在延期违约?
会上户主代表列举出了开发商多处违约部分,例如道路未拉通,未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私自修改建设图纸等问题。开发商回复:承认道路未拉通,竣工验收章未盖等事实,但在场的陈经理对违约延期交房的事实无法给出明确表态和答复,需要上报公司研究。这点上户主代表表示理解,开发商表示会在三天内组织董事会讨论此事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我方讨论。
2、 延期违约处理方式如何?
针对明显存在的交房延期违约,户主代表提出以减免物业费用的方式解决。开发商表示接受并将提交会议讨论。
3、 收房合同中收房逾期问题
对于合同中提到开发商提出收房后业主必须在一个月内收房否则为违约的问题,我方业主代表提出疑问:在《竣工验收备案表》未备案(无备案号和备案质检章且没有五方单位签署验收意见和验收日期及负丙人签字)的情况下,收房是违规的,那么开发商提出收房的时间点必须要在《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并公示之后才能计算。开发商反馈此问题会经过会议讨论后给出我方准确的实际可验收时间,不会造成业主合同违规情况。
4、 房屋质量如何?
会上户主代表对于房屋质量提出了质疑,开发商针对这点给出了相应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房屋质量已经通过验证,各业主的房屋问题需要待各位验房后提交整改方案。同时户主代表也强调了开发商整改态度问题,并质疑其收房文件的真实合法性,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设计施工图纸,开发商承诺会对我方整改给予大力支持。
5、 房屋面积是否足值?
户主代表在会上提出了关于房屋面积是否足值的问题,开发商给出了相关的检测文件复印件称房屋面积已经达到建设标准。
6、 房屋未布电线问题
对于所有业主套房中电线只入户但是未有任何走线、插座布线、管内无过线铁丝的问题,开发商答复称其开发商,建筑团队都是来自广东福建一带,在广东等地所有的楼盘都不铺设电线及开关。业主代表对此解释表示质疑,此项目建设在长沙,应当按照本地标准建设。开发商由于需要对整个在湖南的开发过程做出调整因此将开会讨论。
业主期望开发商能按图纸布线或者提供补偿,并提供水电施工图纸(必须包含相关部门认证盖章)方便业主后期装修维护。
问题记录
1、 对于关键问题如何时道路拉通,何时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收房条件等问题,开发商在本次会议上持回避态度。开发商称需要时间与工程部开会讨论,因此提出三天确认时间。
2、 希望广大业主能保持克制,我们要的是更好的居住空间,完善的配套设施而不是无尽的口水仗。
3、 个人建议各位业主可以缴纳维修基金(这钱是按总价给国家滴,基本没得变),按照各自规划验房,但是暂不收房,针对自己的房屋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开发商整改完成并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收房资格后再行收房。
待讨论的问题
1、 煤气开通费问题:
经查,业主怀疑开发商存在乱收费情况,理由是煤气开通费用不符合如下法规:
a) 《湖南省商品房价格和土地开发转让费管理试行办法》(湘建经<1987>67号)第5条:商品房价格已包含煤气设施建设费用;
b) 《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9日长沙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998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会议批准)第9条:目前新建住宅其工程概算已包括天燃气管道管网设施建设费;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经营者不能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表明的费用。
由此,2430元的管道建设费由于属于建设类支出应当由开发商支付。此问题已有先例并诉诸法律。相关网上相关资料见如下网址:
http://www.chanfine.com/bbs/showthread.php?t=1070
http://bbs.0731fdc.com/viewthread.php?tid=105628
2、 验房整改问题:
业主普遍反映物业部门在整改时提出必须要缴纳三个月的物管费,并签定承诺书,否则就不整改,整改单压在物业部门不发给开发商。对于这点广大业主感到非常愤慨,现在房屋可能存在延期交房的问题,为何物管如此逼迫?
3、 房屋保温层问题:
按国家规定,保温层需要达到一定的厚度并且保修5年,开发商是否能提供此服务?
4、 安全玻璃问题:
按照《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第六条 是否大窗使用的是安全玻璃?
5、 通窗消防问题:
业主验房时发现四栋上下楼通窗间夹板未有防火层,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中的相关规范。楼房设计时为外墙美观四栋北面部分楼层次卧挑窗上下层联通,形成通窗结构。由于通窗穿越了上下层楼房应属于穿越防火带通风系统,同时下层上板与上层下板间无填充物,无防火材料隔离。当下层起火时并烧穿无防火材料的挑窗上板时火势及烟尘将迅速沿通窗形成的风道穿越防火带到达上层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建议开发商进行整改。相关资料:
http://www.fire.gov.cn/jsgf/file/gb64.htm
6、户内配电开关箱问题:
有部分住房室内开关箱未按施工图纸要求暗装,而是采用明装的方式装在墙外,不符合施工规范。
7、客厅阳台推拉门的问题:
140m2客厅通往阳台的玻璃推门,采用三扇门结构,开启宽度及通风面积不够,关键是家具摆放和通行不方便,应改为四扇门结构。
8、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部分业主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将混凝土加气块换成粘土实心砖,是否加重建筑物重量,对房屋承重及结构产生影响,也降低保温效果等,提出质疑并需落实。
9、最关键的问题:
大部分验房的业反映,房屋厕所渗漏、外墙渗水、大面积空鼓等问题相当突出,希望开发商尽快整改,别再延误交房期,而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较多,如房屋存在可整改的问题,业主不得拒绝收房等条款,业主不收房是业主违约,有逼迫业主收房之嫌。
已求证问题
1、 房屋保温层未拉网问题
业主验房时发现保温层未铺拉网,怀疑不符合保温层施工规范。开发商建设部赵经理回复其所使用的内保温材料为新型微晶无机保温材料,其施工工法中不包含拉网及抗裂涂层。经业内人士确认,施工无问题,但各位业主装修时请注意处理。微晶无机保温材料介绍见如下网址:http://wenku.baidu.com/view/68e1c722bcd126fff7050b6b.html
会议结论
本次会议气氛融洽,交流通畅。业主针对部分问题向开发商提出了质疑,开发商代表承诺三天内给出书面答复。
同时也再次希望各位保持克制,本次会议最后收尾时电视台的介入确实影响了会议的气氛,导致部分问题未讨论完毕而仓促结束。部分业主过于心急,现阶段还不是电视台接入的最佳时期,应当待三天后开发商给出答复后再行决定。
开发商及业主代表签字
2010年 7月11日
钱隆樽品的业主你们好,如果开放商确实没有履行购房合同,有明显的违约,建议你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