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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岭小学校车接送孩子问题

2018-3-28 12:22:33发布19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们家住在大泽湖南塘村荷塘月色小区,小孩现在就读于中岭小学离我所住住地有4.5公里,我们小区在中岭小学读书的小孩有70多人。以前一直有校车接送,最近于2015.9.1日起在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校车被取消。要是坐公交车小孩要过8趟马路,且还要转2趟公交车 要是自己骑单车接送也实在不安全,交通隐患特别大。且给我们家长的生活 工作带来相当大的不便。我们在当地村领导的带领下多次早相关领导不是不见面,就是电话关机,要么不接,找到办公室也是踢皮球。为此在都市频道9.2日也进行过报道。现在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们恳请有关领导进行介入和协调,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解决我们这群老百姓的真实困难。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16号)规定,对确实难以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和寄宿制学校不能满足需求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对于不在校车服务范围(小学生居住地距通往学校的公交线路站点2.5公里以上、初中生居住地距通往学校的公交线路站点3.5公里以上)的学生,鼓励自行解决上下学交通问题,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责任。在有公共交通保障的城区,应逐步减少运营校车。您小孩所就读的中岭小学有多条公交线路可以到达,不符合继续开通校车服务的原则。同时,根据《2015年长沙市望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升学学区划分表》(望教通〔2015〕48号)文件安排,您所在大泽湖街道南塘村的适龄儿童,应在大泽湖街道南西中心小学就读,并不属于月亮岛街道中岭小学的招生范围,我区不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远距离入学和跨学区择校等违规行为需接送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是政府、学校和家长的共有责任,家长应切实履行好接送子女的义务。请您理解和支持。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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