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皇冠假日酒店皇冠花园ktv的有偿陪侍与高消费
2014年7月22日晚8点半左右,有朋友来长沙,邀请晚上一起唱歌,来到长沙皇冠假日酒店皇冠花园ktv,到16号包间,看朋友已经有两名女孩在陪侍,本人表示对此感觉不爱好,在带队经理的再三鼓吹,朋友就帮我安排了一位,本人全场与其女无交流,劝其离开也不同意。
快凌晨时,一行结账离开。出门问到朋友今晚的消费,说是7000多元,当我看到账单令人咋舌,包厢消费3200多,我们五人每人的陪侍服务费800,陪侍服务费4000元。在包间里我们绝对只有唱歌,没有做任何不轨的事情。
对此账单明显过高,违背正常的消费。我们对此提出了异议,拿账单明细后报警。长沙通泰街两名警官接警后出警。我们报警的理由是提供高营利有偿陪侍。警官来到现场,进行问询,我们将事情经过及提出的异议进行讲述,有手机录音为证。
当晚警官的处理结果居然是调解,并称指挥中心下达的出警事由是卖淫嫖娼。现在我们提出的是消费价格不合理,应该向物价和工商部门反映。可是我们明明报警是说这边提供高价有偿陪侍。
根据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该《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此的现象,在长沙市应该不是个案,相关部门应该需要加强管理,妥善处置。
关于包厢的食品消费,工商及物价部门应该要规范,明码实价,限定价格范围。
在河之洲:首先感谢你的来信。经初步调查,皇冠假日酒店皇冠花园ktv存在一些高价陪侍的违规行为,我局将会同工商行政等部门对该ktv做进一步深入调查,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