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很冒昧地给您写这封信,可是作为长沙市堤防管理的基层单位,我们觉得有必要给您写这封信反映河道堤防管理的有关事情。
我单位宁乡县机电排灌堤垸城市防洪管理站是宁乡县水利局下辖二级全额事业法人单位,现有干职工72人,主要负责新民垸、群英垸、回龙垸三大堤垸和54公里沩江防洪大堤的管理维护以及全县55kw以上排渍抗旱机埠的维护和城市防洪保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任务每年需经费450万元,其来源主要靠执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每年收费约28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2009年3月2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长政发[2009]9号文件暂停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暂停103项收费项目中的第67项),同时文件中明确指出,收费项目暂停后涉及经费的问题,由同级财政逐项研究解决。我单位多次向县政府、县财政反映此情况,但是由于我县财政运转困难,无力承担暂停此项收费后的财政补贴款项,县政府于2010年5月17日以宁政发(2010)29号文件请求市政府解决堤垸管理维护经费,张迎龙副市长批复给长沙市水务局适当给予支持,但由于市水务局没有这方面的经费补贴,所以我站经费一直没有落实。今年到目前为止,我站干职工仅发放2个月工资,在此情况下,我站竭力做好干职工稳定工作,特别是今年5---7月份防汛关键时期,积极组织干职工上堤巡查、排险,确保了堤防、堤垸在汛期中安全渡险。因暂停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带来的单位经费差额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彻底解决,一是国家赋予我站河道安全管理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二是由于我单位拖欠干职工工资和各项社保资金导致人心浮动,将引发集体上访事件。为此特提出如下解决建议:1、按长政发[2009]9号文件规定,暂停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后所涉及的经费问题由同级财政逐项研究解决,因我县财政包袱重,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请求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解决因暂停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带来的经费差额。2、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实行的收费项目,长政发[2009]9号文件暂停执行是在当时世界经济危机的形势下为减轻企业负担,市政府出台的优化经济环境措施,从目前情况来看,世界经济已经复苏,各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并且2009年4月22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以湘价费[2009]62号文件再次明确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所收费用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维修、维护和水管单位的人员经费开支等。我们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下位法应服从上位法,政府规定也是如此,无论是按发文时间的先后还是按发文主体的大小都必须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湘价费[2009]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长政发[2009]9号文件暂停10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只有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涉及到管理人员工资的发放,其他暂停项目主要是工本费,我们认为为减轻财政压力,恢复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是目前解决河道工程修建后的管理和维护经费的有效途径。
尊敬的张市长,我站已到了运转艰难,日常工作难以为继,干职工情绪波动较大的非常时期,衷心地恳请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心我们的基层工作,解决这一涉及民生的问题。打扰您了,热切期待您的答复!
此致
敬礼!
宁乡县机电排灌堤垸城市防洪管理站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二日
宁乡县机电排灌堤垸城市防洪管理站工作人员您好!
您来信我们已收悉,针对您来信中内容,现答复如下:
目前,由水务局牵头,已专题向市财政局、物价局、市效能办、市政府报告了关于恢复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事情,主管水务工作的市委常委、迎龙副市长也相当重视此事,迎龙副市长曾多次提及要深切关注基层水管单位的队伍建设和维护基层水管单位的队伍稳定。我们也一定会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切实能多为基层水管单位解决一些实际性的问题,对于您信中所提及的事情,我们会一直努力争取和各相关单位协商,也会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早日恢复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用的征收事宜。
特此回复。
长沙市水务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