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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能源汽车个人车库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用电价格的问题

2018-3-25 11:31:49发布9次查看
领导同志:
您好
本人于近日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比亚迪秦(插电混合动力),根据长政办发〔2014〕31号文件第5点中的说明,符合申请执行个人车库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用电价格,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本人居住地在雨花区跳马镇,经咨询所辖区国家电网公司回复为,不能执行合表政策,但可以申请单独装表,并要求缴费550元,请问这个做法是否符合文件精神。本人窃以为既然要节能环保,为何还有重复安装,既浪费资源还要劳民伤财~~~
尊敬的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对于您反映的情况经过我公司的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发改价格【2014】1668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一条第(二)点规定,居民家庭住宅中,居民住宅小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您家中居民生活照明用电执行的为居民生活阶梯电价,所以充电桩与您生活用电不能共表,只能单独装裱,分表计量。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电动汽车重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的意见》文件中“在充换电设施用电申请受理、设计审查、装表节点等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的规定,在您家中设置充电设施不需缴纳表计费用,之前是由于工作人员业务生疏,错误告知。现相关业务部门已经跟您取得了联系,并将情况告知。
我公司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且全面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业务相关培训。旨在全面提升员工业务素质,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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