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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费

2018-3-25 11:23:43发布12次查看
我是黄花镇合心村民,我们这里搞征收属于货币安置区。土地费下达后,村部要扣3%。而我们村民没有开过社员大会,社员没有同意,而队长私自签了字。请问领导村部扣3%合法吗?我们要怎么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chengfeng:
你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已拨付至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分配使用,权限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具体使用由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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