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宁乡县故意抬高检举门槛实不应该!

2018-3-24 12:17:33发布14次查看
在2012年12月04日的规划违法中(2102年12月04日,华都丽景2#栋,二层非住宅打个大洞通住宅专用梯间,建设局说是改造,而这改造是要报规划的),首先是电话无人接,到12月07日 有人接了,却非要我到规划局去,当我告知其我人在外地,而其他人有的胆小怕事,有的不在宁乡的情况后,竟不同意使用传真收材料。这明显是抬高检举门槛,方便违法,不方便检举,是与十八精神相悖的官僚主义。严正反对。请上级查处。
你好,欢迎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华都丽景小区内2号栋内商业门面与住宅区共用疏散楼梯,违反了相关消防规定。宁乡县高度重视,于当日11时许,派消防监督员黄昊、王维俊依法对华都丽景小区2号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华都丽景2号栋商业门面业主为了使用方便,在二楼增设了一个与住宅楼梯间相通的防盗门,举报情况属实。执法队员当场依法向该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在12月13日之前将该小区2号栋商业门面与住宅区之间的大门予以封闭,消除火灾隐患;12月10日,消防监督员黄昊、申俭生依法对华都丽景小区2号栋进行消防监督复查,发现该单位已封闭了住宅区与商业区共之间设置的门,消除了安全隐患。
特此回复。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