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是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1届员工,是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届应届硕士毕业生。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政策意见》(长发〔2009〕18号)文件要求对“对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市财政连续三年全额奖励给个人”。我是通过单位参加的长沙市“进百所高校、揽万名英才”大型人才引进活动上海和中南大学的现场招聘会进入单位的;并且我们单位2009届和2010届员工符合条件的都已经享受到了这个补贴。但是我们2011届还未落实,请我们亲爱的市长给我们主持公道,我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为长沙的美好明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你好,你单位没有报2011年的计划,没有报计划的单位落实不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