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还我安沙生态绿林

2018-3-23 12:19:19发布16次查看
我们安沙在2005年前到处是一片绿林,环境秀丽,空气清新,满眼都是青翠的绿色,鸟语欢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自2005年8月杨四清来到我们安沙以后,我们的绿林似流水般的流失。。。青山绿水再也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满眼秃山和黄沙。2005年,杨四清因滥伐林木被林业派出所拘留,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监外执行。在这一年半期间,他不但不改过自新,反而变本加厉的违法抗法,并扬言就算是没有砍伐指标,只要有人将砍伐的树木给他,他可以收所有的无证林木,任何人都约束监管不了他。在《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指出,为收购林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按教唆犯追究刑事责任。
据我们安沙村民统计,杨四清自2005年至2010年期间,收无证木材上万立方,滥伐林木几百立方。其中2005年他收无证木材1200立方米;2006年滥伐林木120立方米,收无证木材2260立方米,小径杉条18000根;2007年滥伐林木150立方米,收无证木材2200立方米,小径杉条21000根;2008年收无证木材1800立方米,小径杉条15000根;2009年收无证木材1500立方米,小径杉条12000根;2010年收无证杂木24000根,收无证杉木2160立方米,小径杉条40000根。
领导们,象我们安沙小小的地方,所能批准的砍伐林木的正规手续能有多少呢?!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对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采伐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现在我们的安沙已成一片黄土,刮风的时候空中都是灰蒙蒙的一片,青翠的绿色正大片大片的消失,这6年来我们安沙的林木无人管束,无人监控,无人制止,树木大量流失的情况正愈演愈烈,生态环境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我们广大安沙村民恳请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积极关注此事,积极关注我们安沙的生态环境,还我们安沙的青山绿水。
全体安沙村民
安沙村民您好,我局接到投诉后责成长沙县林业局进行调查处理,先将长沙县林业局的处理结果发给您们:
  1、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杨四清,系金井镇蒲塘村村民,于2005年在长沙县林业局申请办理了竹木加工许可证,单位名称为“龙华新村木材加工厂”,以加工杉木方为主。
2、当前调查情况
通过对其库存木材进行清理核对,发现共有17.9立方米杉原木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收购无证材属实。
3、目前采取的措施
a,对库存的17.9立方米杉原木进行冻结,并开具了违法物保存通知单。
b,鉴于其有违法经营的事实存在,责令该经营场所停业整顿,听候处罚。
c,针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联合调查组将继续开展全面调查,我们将按最终调查结果坚决依法处理。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