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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政府的办事能力

2018-3-23 9:10:48发布14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我是浏阳永安的拆迁农民,我的房子在2007年被产业制造基地拆迁,并于2008年采取就地安置的方式给我划分了宅基地,但是我于去年把房子建好了到现在为止,本来应该由政府给我办理的建房证到现在还只办理了112个平方的,还有56个平方的建房证直到现在还没有给我办好。为此,我多次的找了管委会,可是负责人总是以国土局不配合为理由,迟迟不给我办理。可是没有建房证我就办不到房产证。而没有房产证我就无法去银行贷款。我的闯业就陷于艰难。然而政府又没有给予我们别的扶持,恳求市长督促办理!再求市政府多为我们的生活着想,给与我们应有的帮助和扶持为感
贵处转来浏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信件id344836)”来信反映关于未及时办理建房国土手续的信访件(浏政督信函[2010]41号)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实,发信人系永安镇礼耕村苏家组村民苏伟。2007年因纬二路项目对其房屋进行拆迁,按留地安置政策分配宅基地叁份,计168m2(当时全家人口为五人)。2008年下半年在株陵小区四期安置地开始建房。2009年上半年,制造产业基地管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将本期安置建房户国土办证手续上报国土部门,2009年下半年,建房手续办理后分别发放到位。由于该户所分地基168m2超过当时国土办证规定的面积(当时办证人口为五人),国土部门只批准了120m2,同时因为每份地基为56m2,所以当时就只办理了两份计112m2的建房手续,剩余56m2需再进行第二次报批办理。由于国土政策的变化,加上该户在同一年度用同一户主名报批建房用地手续,不符合国土部门相关规定,虽然制造产业基地管委会在2009年度已交纳了相关报批费用,但报批手续只能在2010年度进行办理(手续报批:每年二次,4-5月份一次,9-10月份一次)。目前,该户的建房手续正在按程序办理。据永安镇国土所反馈,于12月10日前能办理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制造产业基地管委会征拆安置部已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承诺12月10日前将国土手续办理完毕。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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