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省长同志:
我叫余静,湖南长沙县人(江背镇肖排村下屋场组178号),外出务工8年,去年回到长沙,目前计划在家养猪,发展规模化养殖场,由于资金不足,希望可以得到政府的支持,但是又不了解目前的政策,不知道目前对于回乡创业以及养猪有哪些补贴政策,也不知道到该找哪个部门,所以出此下策,给您写信,期待与您的回复,谢谢!
我的联系方式: 电话:18008425546
邮箱:yujing_sk@126.com
余静:
你好!
欢迎你的来信,根据你关于“回乡创业搞养猪场的政策扶持”咨询答复如下:
1、为了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根据长沙县委办公室《关于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通知》(长县办发〔2010〕23号)及《长沙县畜禽养殖转产扶助鼓励暂行办法》(长县办发〔2010〕49号)文件精神,在养殖区域(禁养、一级限养、二级限养)内限制养殖,具体细则见《长沙县畜禽养殖转产扶助鼓励暂行办法》。
2、养殖场养殖规模在400头以上即为规模化养殖。在在本镇范围内发展规模化养殖场必备条件:①不在限养区范围内②在建场以前做好环保治污工作③依法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④报镇畜牧站备案
3、资金不足问题可根据长沙县《创业项目小额贷款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条件申请小额贷款。
4、今年我县将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工作,以下为扶持重点人群: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养转产农民、残疾人、转业退伍军人、征地拆迁农民、劳改释放人员、科技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将成为年度扶持重点对象。但是在规模化养猪方面全县暂时没有政策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