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的市领导们,你们好:
我是来自广州的一家专业治理江河、湖泊重度城市污染的环境治理工程公司的员工,前几天在网上看到贵市的一编报道“靳江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纪实”,基于职业的敏感性及个人的职业道德,建议贵市领导考虑采用“原位生物(生态)综合治理修复技术”,但是千万不要采用“截污清淤换水法”这个方法,因在广州市江河污染治理中已经得到了结果是不可行的,在亚运前完成的截污清淤项目,现在已经开始二次污染及已经发黑发臭。
因为“截污清淤换水法”治理方法的优点:是工艺简单,效果明显,缺点是:费用极高(是“原位生物(生态)综合治理修复技术”的一百倍费用成本),工程极大,容易造成二次污染(这些问题已经在广州市江河污染治理中发生了)。
而“原位生物(生态)综合治理修复技术”的优点是:投资费用和运行费用极底只是“截污清淤换水法”的1%;“生物促进技术”和“生物载体技术及生物膜技术”的50%,无二次污染,环境适应性强,对江河、湖泊的治理效果可达到不用人工清淤而是自动清淤(厚度达1.5米),水体可清澈透明,直接见底(水体流动极底的情况下,如:湖泊),缺点是:基础研究历时较长,一般公司或个人无法负担起长时间的基础研究及研究费用,但本公司已经完成研究并可投入使用。
希望长沙市的市领导们能慎重考虑此建议,谢谢!
钟锦湖
15360880528
感谢您所提的宝贵意见,我区已反馈相关部门,在实际运作中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