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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为开发商代表

2018-3-20 2:54:23发布14次查看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三级人民政府和雨花亭街道办领导:
近日,雨花亭街道办民政科罗红兵(住佳园星城小区16-502房,电话:)和井湾子社区主任胡刚(也住佳园星城小区21栋)作为佳园星城小区首次业主委员会筹委会正负组长,公然不顾业主们一个月来多次推荐、反映,并共同选举出来的愿为小区业主维权服务的业主筹委会代表名单,于2010年9月10日晚10点多钟在小区内道路边与6位小区业主代表讨价还价后,擅自强奸民意强行定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名单?!
一、把没有经过小区业主们推荐的、现仍在开发商公司做事且也住在小区的丰敦彪、张勇这两位代表开发商意图的人硬塞进业主委员会筹委会组成名单!而将小区绝大多数业主们多次极力推荐且有的自己也主动毛遂自荐的:卢建华(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局工作、律师)、黄民建(省经委工作、律师)、莫铁村(证券公司工作)以及唐慧平(女)、吴迎春(女)等业主代表,以开发商不同意的名义无条件地封杀在筹委会名单之外?!
二、筹委会人数强定为9人(其中他和胡刚分别代表街道和社区,加上硬塞进的这两个代表开发商的人,就已占了四个名单!还有一个名单始终不肯透露?),今年国家实施的业委会成立规则中,只规定筹委会人员要求是单数,并没限定人数!我们业主一致强烈要求可增加人数至13人、15人或17人,甚至于21人也可!毕竟小区有1000多户业主啊!可罗红兵他就是强行自作主张不同意?!
三、9月9、10日两天,罗红兵在街道办或电话分别接待和接听部分业主代表们的反映意见时还答应:“无良开发商可以要求只进入一人到筹委会!根据业主们的意见,筹委会组成人数可以考虑增加到11人或更多”!然而,到10日晚上与社区胡刚主任碰头后,就擅自强奸民意定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名单?并决定9月13日周一强行公布!
作为政府基层公职人员,靠我们纳税人供养!且本身又住在佳园星城小区,按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应该回避才对!却公然违背、错意理解国家规定!竟胆大包天、恣意妄为地强奸民意!用心何在?这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吗?!我们业主强烈要求上级主管领导听取民意,关注民生,为民作主!尽快制止这种丑陋行径!真正公开、公平、公正并合理地选出筹委会成员和人数!以维护佳园星城业主们的正当合法权益和要求!!
佳园星城小区全体业主
2010年9月11日
您好!根据长政函办[2009]195号《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三)产生筹备组: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其成员为7人至11人,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50%。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代表担任,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街道办事处(乡、镇)应当对业主代表的身份进行核实。
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筹备组成员名单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15日。业主对筹备组成员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协调解决。
作为街道和社区考虑:因为筹备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所以考虑到卢建华是省政府的一个处长,一是怕他没时间,二是下一步也不好安排组织开展工作,所以罗洪彬与胡刚考虑到只要他热心,下一步可以直接参选入业委会成员;黄民建(5栋507房)因为和他同一个单元门对门的(5栋508房)胡晓奇是同批业主推荐的所以为了均衡考虑只在他们两人中选了胡晓奇;另外还有莫铁村,他们9月9日是打电话与他联系说想请他参加佳园星城业主大会筹备组,征求他的意见,当时他说没有足够的时间不愿意参加筹委会,但第二天又打电话说还是想参加,而这时人已经定了。
9月9、10日两天罗洪彬在街道接待了佳园星城的8名业主,还有十多个业主电话,对他们讲现在筹备组的成员还没有公示,等公示了如果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可以以实名向街道反映,再由街道协商解决。人数限定事件等与胡刚商量后再作答复,在与胡刚商量时谈到,由于之前发布的关于佳园星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一)里已经明确人数(9人),如果现在改成11人与前面公告有背,不符合程序要求如果超过11人那就更与长政函办[2009]195号文件相背了,所以当时定的还是9人。并且13日公示时也采纳了他们的意见,还是11人,如果他们还有什么意见,还可以继续提出,因为这仅只是公示(15天),也还没有完全定下来。
从上而知,街道和社区两人负责“佳园星城”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如上所说强奸民意的说法,都是严格按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印发《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的精神和程序办的。
雨花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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