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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落实军转随调家属进编安置工作的报告

2018-3-20 2:50:23发布16次查看
关于请求落实军转随调家属进编安置工作的报告
尊敬的长沙市政府领导:
我叫车 萍,女,今年34岁,湖南澧县人,是2016年军转干部的家属。今年7月份,总队根据国家政策,把我的档案与丈夫的档案一起随调回长沙(丈夫原籍地和入伍地)待安置。9月份,我们接到部队军转办的通知,说人社局说我的档案有问题(上班时间与入编时间不一致),根据市人社局的安置计划,只能拟安置在芙蓉区政府工作(无编制,政府雇员)。
本人工作时间与入编时间情况:2011年办理随军手续,2012年带编安置在益阳市房管局(安置文件上已注明是带编制),2016年6月份办理入编手续(本人曾多次催促单位办理我的入编手续,但单位解释说他们也去联系过多次,但市编委一直答复是无空缺编制和单位进行不动产机构改革)。
作为军人家属,丈夫在部队服役期间,我们长期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默默的支持着丈夫工作,艰难地承受着工作和生活的艰辛。随军后,我放弃了家乡优越的生活,由于我是家中独女,母亲又有残疾,孩子还年幼,只能带着他们长期跟随爱人四处奔波,好不容易在当地政府的关怀下在益阳市房管系统成为一名在编的正式职工,工作和生活才得已开始稳定下来。今年,丈夫转业回长沙,原指望能随调到一起,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没想到的是,我随调到长沙却要失去事业单位编制和待遇,待遇的不对等使我和整个家庭都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我们曾多次与部队军转办、市人社局军转办沟通和说明情况,可得到的答复是仍然按拟安置方式进行安置。为此,恳请长沙市政府领导考虑我的实际情况,落实我的进编安置工作。
车 萍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1:qq图片20161116150624.jpg
附件2:qq图片20161116150648.jpg
附件3:qq图片20161116150634.jpg
您好!您的信访件已收悉,经查阅相关资料,现回复如下:您是我市2016年计划安置军转干部黄军的家属,申请随同丈夫调长沙安置。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政策规定,经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协商统一,我市已于2013年10月起不接收体制外的随军随调家属进入行政和事业单位。在审理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档案过程中,档案中显示您是2012年11月益阳市军转安置部门下达随军家属安置任务到益阳市房管局的,2016年6月才办理益阳市房管局入编和补充人员计划手续,是从体制外进入事业单位,不符合长沙市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条件。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已于今年9月28日将您的档案退回部队。至于您所反映的将您拟安置到长沙市芙蓉区做政府雇员之事,那是黄军原所在部队转业安置部门从关心转业干部的角度上所提的安排建议,并不是我们人社局的安置计划。如您对回复有疑问,请致电0731-8490769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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